上海市粮食局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18.07.2016  17:11

  根据《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要求,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其中涉及粮食行业的是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改革方式为保留审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按照市政府决策部署,责任主体为上海市粮食局,实施机关为浦东新区商务委(粮食局)。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主要解决“先照后证”后市场主体办证难的问题。通过采取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对于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地位,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一是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二是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转变行政理念,提高监管效能,做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三是有利于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有利于企业加快适应国际通行的投资贸易规则,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也为全国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累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在浦东新区实行粮食收购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过数次调研,反复论证,提出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具体改革举措,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推进标准化管理和网上办理,明确审批标准和办理时限,以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建立健全收件凭证、一次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咨询服务、AB角工作制、节假日办理、挂牌上岗等基本服务制度,并明确了粮食收购事中事后具体监管内容。现我局正组织调研制定诚信管理、分类监管、风险监管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方式和措施。在条件成熟时,力争在本市全行业深化推广粮食收购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