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环外机场等8类场所同样禁放烟花爆竹

06.01.2017  12:33

  外环以外区域禁放的8类场所

  ●国家机关驻地;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随着宣传的持续深入,“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已深入人心。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外环线以外区域的8类场所同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而且,“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目前,外环线以外的各区已根据辖区实际,按照“安全、从严、从紧”的要求,划定本区禁放范围。徐汇、普陀、嘉定、青浦、松江等区已划定83条禁放道路、42处禁放区域、1371处禁放场所,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区也将于近日陆续确定向社会公布。

  外环外尽量少放、不放

  “外环内禁放禁售,外环外倡议尽量少放、不放。”上海市消防局烟花爆竹管控办的工作人员说,今年,外环线以内全面禁止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大部分辖区在外环线以内的区也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

  浦东、闵行、宝山、嘉定、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崇明等9个区,将按照“一区一个销售点”的原则布点经营,发放总量控制在9张以内,销售总量将控制在3000箱。许可证发放后,将实施实名制销售、“一日三查”和视频监控等监管手段,每日汇总销售、库存情况。

   成立多警种打击专班

  2016年12月30日上午,浦东蔡路派出所在一家杂货店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0余箱。同日,航头派出所在一外地牌号厢式货车内查获烟花爆竹69箱。

  1月3日,松江永丰派出所民警在文诚路一家酒庄内查获非法烟花14个、鞭炮6卷、高升11组。

  目前,公安机关已成立了由治安、刑侦、技侦、网安等警种为班底的打击专班。接下来,与外省市交界的嘉定、金山、青浦、崇明区将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在打击非法燃放方面,公安、消防部门将结合110接处警、社会面巡控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打击非法运输方面,重点加强出入市境陆路道口、江河水路的车辆、船只的盘查临检,并对小码头、小堆场及港口物流进行排查。

  在打击非法销售、储存方面,将对以往违法储存重灾区逐区、逐片、逐户排查整治,同时对非法经营摊点,以及菜市场、沿街商铺、商品市场设摊私售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据统计,去年12月1日至今年1月4日,全市110共接警349起,累计查处烟花爆竹案件286起,其中非法储存230起、非法经营39起、非法运输8起、非法燃放9起,刑事拘留33人,行政拘留84人,非法烟花爆竹收缴入库数10198箱。

  努力实现外环以内零燃放

  元旦前,市通信管理局已协调三大运营商向3500万全网用户发送元旦节前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提示短信。

  目前,全市还在2900块户外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的宣传内容。

  在加强宣传的同时,今年小年夜、除夕、年初四、元宵节的重点巡守时段,每个居民小区、每条重要线路还会安排2-4名“平安马甲”,在民警的带领下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努力实现全市外环以内“零燃放”。

  目前,黄浦、静安等10个区已完成13万余名“平安马甲”在重点时段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上海公安重申,将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要求,继续做好岁末年初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加强社会面宣传,努力实现全市外环以内“零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