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再次入选“国家Ⅰ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20.11.2017  17:52

近期,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组织开展的2017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考核中,我校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再次入选“国家Ⅰ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本次考核对象为承担监督抽查、许可证发证检验、风险监测及其他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共计1086家。我校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98.8分(满分100分)再次被评定为Ⅰ类机构。考核分别从基本情况、抽样与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检验报告、科技创新能力5大方面、28个小类对中心所承担的国家和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风险监测及其他检验工作进行评分。到目前为止,我校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唯一一家入选“国家Ⅰ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名录且具有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检测资质的实验室。

根据通报,本次被考核机构1086家中,Ⅰ类机构174家,占被考核机构总数16.0%;Ⅱ类机构638家,占被考核检验机构总数58.7%;Ⅲ类机构269家,占被考核机构总数24.8%;Ⅳ类机构5家,占被考核机构总数0.5%。

据悉,为规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行为,促进检验机构提升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我国于2012年开始对检测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在首次分类监管中,我校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106分(满分110分)被评定为Ⅰ类机构;在随后的分类监管中,已连续多次被评定为Ⅰ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