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创意嘟嘟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擅自使用“哈哈”商标事宜的声明

05.03.2016  01:57

近日,有新闻报道位于长宁区贝多芬广场B座6楼的上海创意嘟嘟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收费不开工、已开课的课程多次停课等现象。在新闻报道的画面中出现了该培训学校未经许可擅自悬挂的“哈哈”商标,为避免造成社会公众的误信,炫动传播正式声明如下:

1、炫动传播于2013年3月与上海远志专修学院签署“哈哈”商标授权协议,授权上海远志专修学院使用“哈哈”商标开设哈哈创意美术学校。

2、因上海远志专修学校的多次违约行为,炫动传播已于2015年5月停止与上海远志专修学院的合作,并要求其不得再使用“哈哈”相关商标即素材,且不得再以“哈哈创意美术基地(学校)”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炫动传播已于2015年5月9日在《文汇报》报纸上刊登了正式的声明。

3、新闻报道中上海创意嘟嘟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经炫动传播许可擅自悬挂“哈哈”商标的行为,侵犯了炫动传播的商标权,并对炫动传播及“哈哈”品牌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对此炫动传播保留进一步追究上海创意嘟嘟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炫动传播将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上海创意嘟嘟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侵权事宜,并对上海创意嘟嘟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行为保留必要的进一步法律行动和措施的权利。

感谢向新闻媒体举报维权的家长,炫动传播欢迎各位家长对此类使用或“盗用”“哈哈”商标的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和举报,避免家长们更多的损失!


上海炫动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