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恩梯恩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发挥工会在推进民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促进企业与职工和谐发展
上海恩梯恩精密机电公司是日本恩梯恩集团于2002年8月在松江工业区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汽车万向节、轮毂轴承等产品,现有职工1500名,年销售额达20亿元。公司创建至今,经历过金融危机带来的低迷,也创造了强劲崛起的辉煌,而每次企业能走出困境、转危为机,其中关键一条就在于企业行政与工会互相携手,通过民主管理凝神聚气,促进劳资双方在彼此沟通互助中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
一、畅通与劳资双方的沟通渠道,促进外企工会有位有为
与大多数外企一样,我既是企业工会主席,同时也身兼行政管理职务。如何定位工会工作性质,把握工会工作与行政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曾在履职初期困扰着我。一边是职工群众的热切期盼,一边是企业工会本身比较稚嫩,处在无法独立有效开展工作的尴尬境地。好在之前国企任职经历给了我很大启发,结合重新学习《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逐渐意识到外企工会要在企业中占得一席之地,必须要有为才能有位。既要以工作实绩赢得外方经营管理者的尊重认可;更要切实履行工会维权职责,以此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信赖。明确角色定位后,我们工会一班人将工作精力和关注点聚焦在企业所急,职工所盼,工会所能的劳动关系调处上,寻找机会为工会展示能力、发挥作用搭建舞台。
2008年以前企业效益一直不错,但这年的金融危机却使公司订单锐减,不得已需裁减至少三分之一的生产职工,正当企业行政在做裁员方案时,传来了东莞日资企业因裁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同时,职工闻知企业要裁员,情绪波动也较大,致使企业管理层非常担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工会主动提出要源头参与裁员方案的制定,得到了管理层的认可。我们一面组织召开不同群体职工座谈会、加强与职工的个别访谈,倾听职工的利益诉求,一面又强化与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帮助职工争取最优安置方案,并疏导稳定职工情绪,最终在企业和职工基本满意的基础上,使事情得到了较好的解决。2010年,公司实行年度调薪之际,松江周边企业及我公司一级供应商广州本田公司接连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又使日方管理者压力重重,担心职工对薪酬分配制度不满引发恶性事件或职工离职,影响生产。为此,工会又再次出击,推进劳资双方建立起协商对话机制,经过三上三下多次协商和修改完善方案,较大幅度地满足了职工的合理诉求,最终实现了职工100%的签约率。
经过这两次的主动作为和源头参与,工会组织在职工中的影响力有了很大的提升,日方管理层也对工会刮目相看。于是我们乘势而为,推动建立了与日方管理层三项沟通磋商制度,一是每月一次的劳资双方协商制,行政就生产经营发展和需要职工理解支持的相关情况、工会就职工利益诉求和工会工作需要行政支持等方面情况进行交流协商,形成会议纪要,共同遵守。二是会前工会审议制,即凡是公司召开审议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管理层会议之前,必须将方案草案提交工会委员会会议先审,只有工会审议同意后,方可提交管理层会议决定,以确保公司出台的每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都能受到职工拥护。三是公司周边企业劳动关系动向通报制,尤其是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成因分析,并就企业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应当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在建立与日方行政沟通机制的同时,工会也建立起了与职工群众的二项联系制度,即:一是工会委员包干制,即每名工会委员负责对口联系一个区域的职工,广泛听取职工对工会组织的要求和建议,并有效吸纳到工会的各项工作中去。二是员工满意度调查制,即工会坚持每年就企业调整员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事项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并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及时向企业行政反馈职工不满意的方面,督促企业以持续改进的方式不断提高职工的满意度。
二、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推动外企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早在2006年,公司就建立起了职代会制度,但由于当时对这一制度认识不足,很多工作流于形式,建树不大。2010年《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出台以后,社会上掀起了贯彻《条例》的热潮,我本人也参加了松江区总工会举办的《条例》知识培训,对我的启发影响很大。于是,借着贯彻《条例》的东风,我们工会一班人着力开展职代会制度建设工作。一是推动职代会制度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首先强化了对日方管理层的宣传力度,通过多次努力,使日方管理层逐步认识到,建立职代会制度,是企业行政必须重视支持和自觉推行的一项法定要求,是企业有序协调利益矛盾,推动劳资双方互利共赢的制度平台。在此基础上,2010年,我们借《条例》颁布之际,重新换届产生了新一届职工代表,人数从原先的70名扩充到了符合法定要求的100名,其中80%为一线职工代表,并明确规定,公司将一年两次召开职代会,企业作重大的规章制度调整和重要的职工切身利益事项调整,必须通过职代会履行相应民主程序,这已经成为企业的制度惯例。二是进一步充实职代会职权内容。首先,我们坚持每次职代会日方经营管理者都必须将企业愿景规划、年度工作情况和财务工作报告一一向职代会报告,职工代表有权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审议和询问;同时,还明确企业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也必须向职代会报告与生产经营、职工利益相关的事项,接受职工代表的审议。其次,工会则坚持每年都必须报告与日方经营管理者进行集体协商的情况,以便让职工代表知晓工会代表职工做了那些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以及今后需要努力的方向。再次,对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审议通过权事项,大到集体合同草案、员工管理制度方案,小到节假日福利发放形式、职工旅游线路选择等,我们都会提交职代会审议,并严格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后实施。三是进一步强化职工代表的主体地位。我们长期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座谈会,了解职工代表与选区职工群众的联系情况,并对职工代表参与职代会民主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同时,企业集体合同和职代会决议履行情况,我们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巡视检查;此外,公司制定和修改员工守则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时,总会在征求全体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并要求他们能够主动与选区职工联系,收集整理职工群众对这类规章制度的意见,汇总给工会后,由工会与企业通过协商完善制度方案,体现职工意愿。
三、丰富其他民主管理形式,全面实现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
公司除了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外,我们还与行政共同坚持通过以下三种民主管理活动方式,促进企业和职工在彼此沟通互动中实现双赢:一是创设企业月度揭示板制度,在企业食堂醒目位置开设专栏,及时公开公司产值和销售计划、利润目标、规章制度变化、人员晋升奖惩、各类保险金交纳和调整,以及职工福利变化、劳动安全状况等事项,让职工充分知情审议。二是推进职工提案改善制度,要求每名职工每人每月必须有一件针对经营管理、职工生活设施、工作环境改善、团队建设、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完善的方案,并设置专门奖项予以奖励。这一制度实施8年来,已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三是开展QC小组活动,企业成立专门事务局,由行政主导,工会专人参与,将日本企业管理中的QC小组活动与职代会提案制度有机结合,推动企业在生产、管理和劳动关系协调制度上发挥作用。QC小组活动实行全程闭环式跟踪管理,已成为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区总工会开展的“五小成果”评比中屡获佳绩。
总之,职代会民主管理制度的实践,推动了企业工会与职工的血肉关系更为紧密,也提升了工会组织在外方经营管理层中形象,目前,公司工会已经成为日方管理层的重要合作伙伴。凡遇到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日方高管都会主动找工会商议,这已成为企业管理者的自觉行为。同样,职代会民主管理制度的实践,也为企业带来了较好的收益,经济效益稳健提高,劳动关系日益和谐。近年来,企业已先后荣获“松江区骨干企业”、“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等荣誉。下一步,我们将从提升职工参与管理的能力入手,紧贴企业发展实际,大胆创新,勇于实践,进一步发挥工会在推进民主管理制度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和职工更和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