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管将由街镇管理 “临时工”少了、管得会更宽

19.02.2015  19:01

        随着闸北区城管局的正式挂牌成立,上海市委“一号课题”中一项研究成果也正式迎来实践的检验。去年底,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旨在加快建立健全资源整合、职责清晰、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努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街镇指挥城管将名正言顺

        按照原来的城管管理办法,强调区一级政府执法,市一级指导,但是按常年的实践来看,七成的城管执法任务汇集在街镇一级。街镇“有实无名”的状况,导致对城管执法队伍指挥协调能力弱、基层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实施意见》从合法性角度出发,提出两种体制模式:乡镇实行“镇属、镇管、镇用”;作为区县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则实行“区属、街管、街用。”后一种办法中,街道城管中队仍由区城管执法局派驻,以区城管执法局名义执法。但在人、财、物管理和具体行政事务办理事项上由街道负责。

        区县城管执法局单列

        据了解,目前区县城管执法局大多是由绿化市容局增挂牌子、机构虚化,城管执法局与城管执法大队之间存在管理交叉、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等问题。本次改革则做实区县城管执法机构,实现综合执法部门与管理部门的适度分离。

        此次设立的闸北区城管执法局,就是本次改革的实践之一。记者了解到,今年春节前,还将有浦东、金山、闵行三个区加入单独设立城管局的试点当中来。

        设立后的城管执法局,将被明确为执法主体,执法大队则为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主要的执法力量下沉到街镇。同时,区县将保留一支机动执法队伍,保留对街镇执法队伍的调动指挥权。有关人士告诉东方网记者,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做实区县一级城管的监督职责。

        公安与城管一起执法将制度化

        上海市建管委有关人士表示,在以往的实践经验中,公安机关对城管执法的保障作用非常重要,但并没有形成制度化,“可能某个区域两个部门间关系比较好,公安往往出于帮忙的姿态,参与到城管执法当中。”

        因此,《实施意见》当中提出,公安机关保障城管执法将制度化。一个方面,通过明确区县公安分局分管治安副局长,兼任区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这就明确了改制后区县公安机关会有专门力量配合城管队伍开展执法。另一方面,则是建立公安机关保障城管执法的工作机制。

        有关人士指出,这是对现有城管执法保障体制的重大突破,目的是为了提高城管执法权威性,减少暴力抗法行为。

        壮大“正规军”,裁减“临时工”

        据了解,目前上海城管力量存在人数不足的突出问题,很多街镇城管“三班倒”之后,往往每班只有三四名执法人员,由此导致的“临时工”事件时有发生。

        根据《实施意见》,补足空编是下一阶段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途径。此外,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补足空编。未来执法人数将优先向郊区和任务重的城乡结合部倾斜,并适度提高部分区域街镇的执法力量配置比例。据透露,全市未来增加的正式城管执法人员,将达数千名之多。

        城管以后管得可能更宽了

        按照原先的做法,除了城管队伍之外,诸如市容绿化局、房管局等委办局都有自己的行政执法队伍,队伍一多,就容易出现互相扯皮的现象。

        在成立区一级城管执法局的基础上,诸多行政执法权力,也将归诸到城管身上。例如房管局对违法建筑的执法权、市容绿化局相应执法权,都将由城管统一执法。这些事项的改革仍要通过地方立法来实现。

        法律保障已提上日程

        城管执法改革,离不开法律保障。目前申城施行的《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是2012年7月15日颁布实施的。若要符合新实施意见的精神,还需要人大对条例内容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