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市房管局、市委党校等单位积极做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

08.07.2015  18:27

近日,上海市档案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对做好本市汛期档案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各区县档案局(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按照国家档案局和市档案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普陀区档案局(馆)结合国家档案局、市档案局有关要求,制发加强防汛防台期间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域内各单位把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作为当前阶段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同时加强局(馆)重点区域巡查,并提请区府大楼安保加强节假日、夜间档案库区、外围、走廊等处巡查。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巡视员庞元对做好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作出批示。7月1日,该局档案管理中心按照库房的“八防”要求对浦东房地大厦13楼、世博村路300号2B02、2B04两地库房进行了汛期安全实地检查,梳理排查隐患,确保档案实体安全。

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并成立了由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李宁同志任组长的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专项工作小组,对校院本部及五所分校档案安全保管工作进行督促和监管。7月3日,工作小组对档案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员管理处等部门进行了专项检查,各部门对检查十分重视,积极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校院办公室还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办公,发现问题就地解决,切实确保档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