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第二次)

29.11.2016  15:34

  市财政局局长 宋依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提请审议《上海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等情况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各级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据此,结合本市2016年预算执行等情况,市财政局拟对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调整。市财政局编制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一)调整事由

  1.部分基本建设资金由市本级支出调整为市对区转移支付。根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需要增加安排市对区的补助资金,拟将年初预算安排的市本级基本建设支出75亿元,调整为市对区转移支付。

  2.支持完善本市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当年预算增加安排完善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险制度财政补贴资金100亿元;同时,财政部下达2016年置换债券额度后,市级年初预算在“城乡社区支出”安排的政府性债务偿债资金需要作相应调减。为此,增加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亿元,相应调减城乡社区支出100亿元。

  3.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及市对区县税收返还金额增加。2016年5月1日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为确保地方既有财力,对于地方收入减少部分,中央按照2014年收入数核定了返还地方基数。2016年,中央将返还本市营改增税收基数46.6亿元。本市为减轻区县压力,对于区级收入减少部分,按照2015年收入核定返还基数,确保区县2015年既有财力不变。为此,在年初预算安排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将增加46.6亿元,同时需增加市对区县税收返还支出46.6亿元。

   (二)预算调整方案

  经上述调整后,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4956亿元调整为500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由4956亿元调整为5002.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一)调整事由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1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低于年初预期,拟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由762.6亿元调整为700亿元,减少62.6亿元。收入预算减少后,支出预算缺口62.6亿元拟调整为动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年结余资金安排。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5〕257号)要求,区相关财政专户撤销后,拟将2016年初预算安排的大型居住社区配套资金支出中拨付区财政的资金0.5亿元,调整为市对区转移支付。

   (二)预算调整方案

  经上述调整后,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保持不变,收入总计为2274.5亿元,支出总计为2274.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一)调整事由

  1. 减少用于中国保险交易所筹建和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系统等项目支出11.4亿元,相应调减“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科目支出11.4亿元。

  2. 增加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支出1.6亿元,相应调增“支持科技进步支出”科目支出1.6亿元。

  3. 增加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支出9.8亿元,相应调整增加“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科目支出9.8亿元。

  4. 调整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的支出结构。市国资委新修订了相关办法,对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全部改用资本金支持方式。为此,拟调整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中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的结构,将费用性支出5.4亿元调整为资本性支出。

   (二)预算调整方案

  经上述调整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规模保持不变,收入总计为97.9亿元,支出总计为97.9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

  (一)调整事由

  1.降低社保费率。本市自2016年1月起降低企业养老、职工医疗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拟调减相应险种基金收入预算合计133.2亿元。

  2.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由参加三险转为参加五险。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自2016年4月起参加本市失业、生育保险,且医疗保险缴费和待遇水平与面上职工接轨。拟调增相应险种基金收入预算合计66.3亿元,调增支出预算合计15.7亿元。

  3.职工缴费基数增长高于预期。根据本年度单位实际申报的缴费基数测算,预计缴费基数增长高于年初预算,拟相应调整相关基金收入。

  4.机关事业养老基金清算支出高于预期。改革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缴费返还清算支出高于预期,拟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0亿元。

  5.失业保险支出项目调整。根据审计意见,失业保险基金不再安排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拟调减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亿元。

  6.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本市自2015年10月起实行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平均费率水平下降。拟调减工伤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1.2亿元。

  7.镇保被征地人数低于预期。预计2016年被征地人数由预算的1.5万人减少为0.8万人,拟调减相应险种基金收入预算13.7亿元。

  8.支持完善本市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增加安排完善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险制度财政补贴资金200亿元(其中:100亿元为当年预算安排,100亿元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安排),相应调增镇保养老和医疗基金收入预算200亿元。

   (二)预算调整方案

  经上述调整后,2016年全市10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从3528.9亿元调整为3699.7亿元,支出预算从3076.6亿元调整为3110.3亿元,本年收支结余预算从452.3亿元调整为589.4亿元。

  议案及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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