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第九期研究生法律助理总结表彰大会

09.10.2014  18:35

9月26日,我校第九期研究生法律助理项目总结表彰大会在长宁校区隆重举行。副校长林燕萍,上海高院政治部主任郭伟清、机关党办副主任柏传祥,研究生教育院党委书记邵军、副院长王月明,各相关学院负责人,江、浙、沪各法律助理接收单位政治部负责人,法律助理,在校研究生代表等300多人出席表彰大会。表彰大会由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杨忠孝主持。

王月明对第九期法律助理项目作总结。他指出,在过去几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的项目合作单位进一步拓展,增加了江苏常州溧阳法院、浙江宁波江东法院、河南郑州中院和许昌中院等,沪外法律助理接收单位达到9家。法律助理遴选培训、规章制度、中期走访、课题资助、简报信息等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在合作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项目成果得到各方的一致好评。

邵军宣读表彰决定,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20个单位,刘军华等49名带教老师,上海一中院等8个实践小组,施娟萍等49名法律助理进行了表彰。

郭伟清高度评价了第九期法律助理项目取得的成绩。他指出,经过九年的努力,法律助理项目已成为培养优秀法律人才的典型模式,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他要求上海各法院要善于学习兄弟省市法院、检察院在法律助理项目上的成功做法,不断为新形势下法律助理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注入“源头活水”,在交流沟通中找到项目提升的增长点。

林燕萍感谢江浙沪豫法院、检察院系统对华政研究生人才培养给予的支持和帮助。她指出,法律助理项目成果远远超出了最初目标,取得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项目为我校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实习平台,也为他们提供了一段难忘的理论联系实际的经历。她要求研究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增强主动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各种学习实践平台,全方位提升自身素质。(研究生教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