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聘任的国家化妆品检查员名单的通知

16.03.2018  18:01

食药监办药化监〔201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为加强化妆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针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飞行检查工作,加强化妆品检查员管理和培训,按照总局工作安排,经系统培训、综合考评,聘任宋子玉等58人为第三批国家化妆品检查员,现予公布。

  附件:国家化妆品检查员名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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