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宣办、团市委关于开展上海市第三届“浦江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14.07.2015  13:20

各区县法宣办、团区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公众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决定开展上海市第三届“浦江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黄浦区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大赛设组委会,负责指导大赛的征集、评选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黄浦区法宣办,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大赛主题

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

三、大赛形式

本次大赛采取初赛和复赛相结合的方式。各区县负责组织本区域的初赛,市法宣办、团市委负责组织复赛。

四、时间安排

(一)初赛推荐作品报送时间:9月30日之前。

(二)复赛评比时间:2015年10月。

五、作品要求

(一)形式要求。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为平面作品,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二)内容要求。 紧紧围绕宪法主题,结合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法治事件或现象,突出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三)版权要求。 作品应为参赛者原创,如发现抄袭等侵权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负。作品作者除享有署名权外,作品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

六、工作安排

各区县法宣办、团区委要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公益广告的征集、初评工作。初赛前三名的作品,请填妥推荐表(附件)后,发送到大赛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在区县初评的基础上,市法宣办、团市委组织复赛。复赛采取专家评比和“法治上海”微信平台大众投票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各区县法宣办、团区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作品的征集和初评工作。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3000元;

优秀奖8名,奖金1000元;

组织奖10名,奖金2000元。

 

联系人:黄浦区法宣办俞娣,电话:63262020转81743,手机:15921952153。

 

 

附件:第三届“浦江法韵”公益广告大赛推荐表

 

 

                                                       

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