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端午节前夕上海市粽子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26.05.2017  19:19

  端午节前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经营的粽子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粽子97批次,其中本市生产企业20批次、流通企业45批次、餐饮单位自制的32批次。样品涉及五芳斋、新雅、沈大成、乔家栅、老盛昌、雨润、思念、三全等品牌。结果显示,97批次粽子样品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样品检验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检依据SB/T10377-2004《粽子》、GB13100-2005《肉类罐头卫生标准》、GB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检验项目主要包括:过氧化值、铅、总砷、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商业无菌、脱氢乙酸等指标。

  食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用粽子时,可闻其味、看其色。购买后应尽快食用,避免长时间贮存,食用时需重新加热。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