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空调维权难 使用出现问题要求退货太费神

17.03.2015  11:44

  “下单容易,退货难”,网购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困扰消费者的难题。此前,市第一中级中级法院审理的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即由网上退货引发。

   网购空调有瑕疵退货过程一波三折

  2013年8月,吴先生在淘宝网一家网店以7000元购买了两台海尔壁挂式空调。收货后5天,海尔公司的售后人员上门安装。拆箱后,吴先生发现空调与之前在网店图片中看到的外观不一致,面板的颜色与显示板的位置等均有差异,但由于正值炎夏想尽快用上空调,吴先生表示只要质量没问题就接受,委托海尔公司的售后人员进行了安装。

  不料,安装空调后问题接踵而至:空调存在异味,遥控器不能使用。吴先生立即联系网店卖家宁波某家电公司退货,却遭到拒绝。吴先生转而又联系海尔公司要求退货,海尔公司同意退货。然而事情再起波折,由于卖家出具的发票没有盖章,退货再次遇到障碍。无奈之下,吴先生只能网上申请淘宝公司介入处理,并根据淘宝网的指示把空调退回卖家地址并自行垫付了运费。没想到这两台空调运到位于宁波的卖家后,卖家拒收,空调最后“神奇地”通过物流“周游”一圈以后重新回到吴先生家。其间又经历了卖家寄来盖过章的发票,再联系海尔公司退货等等周折,前后历时3个月,吴先生终于在海尔公司处办理了退货。

   买家向卖家索赔并要求淘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历尽艰辛才拿到空调退货款,气愤的吴先生将空调卖家宁波某家电公司和淘宝公司一同告上法院,请求判令宁波某家电公司返还货款7000元、支付垫付的快递费264元并赔偿损失7000元,淘宝公司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审理过程中,吴先生又增加空调保管费1160元、因酷暑天未能安装空调而受到的房屋租金损失9000元、交通费损失1250元及因解决空调事宜而花费的时间成本24000元等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判决宁波某家电公司赔偿吴先生损失2000元,驳回吴先生的其余诉请。吴先生又上诉至市一中院。

  二审中,吴先生表示,自己提出的虚假宣传损失7000元是根据《消法》;租金损失9000元是由于未能安装空调造成房屋无法出租三个月的损失,估算交通费损失1250元,因为解决空调事宜花费的时间成本24000元,这些都是直接损失。而自己是基于对淘宝公司的信任才网购,淘宝网日常监管不严、发现问题后处理不利,货款也是通过淘宝网的“支付宝”支付的,至今仍由淘宝网保管,因此淘宝网应共同承担责任,要求判决支持原审时提出的相关损失赔偿请求。

  二审:卖家有过错但不构成欺诈,淘宝无责

  市一中院认为,从宁波某家电公司的行为分析,其系在未对销售产品予以仔细核对情形下,采取从其他网站复制的方法在销售网站上放置与实际货物外观不相符合的图片。但该宣传照片中的货物并非假冒、虚构的产品,而是海尔公司正规生产的产品。因此,宁波某家电公司的行为确实具有过错,但尚不构成欺诈。

  吴先生购买的空调无法予以安装与该房屋不能出租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且吴先生亦无法证明该房屋系用于出租,因此对吴先生的该项主张不予支持。至于吴先生所提出的时间成本损失没有法律依据无法支持,交通费损失则对原审法院酌定的数额予以认同。此外,淘宝公司已尽到相应的审核义务,且在纠纷发生后,亦对买卖双方的争议款项及时进行了处理,并将信息反馈给双方。因此,淘宝公司作为电子交易平台的提供商,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无需对吴先生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此,市一中院二审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