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16.07.2018  22:22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财政局,市国库收付中心,各国有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农商银行,国库各代理支库:   市财政局发布的 《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013〕22号) ,经评估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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