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战

01.11.2018  16:12

   (民政部门户网站) 按:10月11日至14日,全国社会组织扶贫现场观摩暨示范培训班在陕西省宝鸡市举办。现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交的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经验做法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供各地参考借鉴。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10月22日

  各地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战

  一、出台政策文件,夯实工作举措

  上海市印发《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细则》。重庆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民政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内蒙古印发《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安徽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山东省印发《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河南省印发《关于引导和动员全省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广东省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广东省东西部扶贫协作(2018年-2020年)三年行动方案》。贵州省印发《“社会组织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陕西省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行动的实施意见》。新疆印发《自治区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二、党委政府重视,提供有力保证

  天津市委领导强调大力推动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京津冀社会组织跟党走—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做出批示,对该行动予以认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作出多次批示,要求把社会组织扶贫同对深度贫困村加大帮扶力度结合起来。

  三、推进党建工作,强化政治引领

  北京市按照“抓党建促扶贫”的思路,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党建带动作用,做好与全市社会组织党建互联互通,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在扶贫协作工作中的优势。天津市召开社会组织“听党话、跟党走”助力甘肃、承德脱贫攻坚动员大会,引导社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助力脱贫攻坚。

  四、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山西省各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与业务主管单位扶贫任务结合,整合资源,提高效益。黑龙江省民政厅与省委组织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共同开展“社会组织帮百村进百户”活动。安徽省建立民政、扶贫、财政、人社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优化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海南省建立民政厅牵头、扶贫办、教育厅、农业厅等为责任单位的扶贫工作协调机构。云南省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组织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陕西省建立省市两级扶贫工作部门协作机制。

  五、搭建平台载体,强化精准帮扶

  辽宁省开展“爱心帮扶工程”,结对帮扶、投资兴业、合作经营。江西省开展“社会组织+深度贫困村”扶贫活动,安排全省社会组织与深度贫困村结对帮扶。山东省开展“双百扶贫行动”,计划动员约100个省管社会组织,每个社会组织联合一名社会工作者,通过省派第一书记平台,对扶贫重点村进行为期三年的帮扶。浙江省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开展产业合作,实施精准扶贫。西藏推进社会扶贫对接平台建设,统筹对口援藏、定点扶贫、干部结对等力量。宁夏实施社会组织精准扶贫“百千万”工程,定向发力、精准帮扶。

  六、注重推广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湖北省对全省各级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及时总结通报,社会组织参与精准帮扶系列活动不定期在媒体网站报道。湖南省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成果宣传,及时公开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活动信息。广西通过报刊、电视和网络等,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积极宣传,传递精准扶贫正能量。四川省组织脱贫攻坚奖、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树立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进典型。陕西省广泛宣传报道社会组织精准扶贫示范项目,推广先进典型。甘肃省通过甘肃扶贫网、甘肃省社会组织网等,加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