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监管平台”建设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

01.08.2017  00:53

近日,嘉定区针对农村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过程中存在的租期过长、租金过低、拖欠租金、合同条款不规范等有损集体经济利益的问题,区农委对全区农村土地和物业租赁监管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年中专项检查。

嘉定区农村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监管平台于2015年建立并试运行,对合同的基本信息和履行情况、文本及条款规范情况、决策形式、合同预审流程(2017年新建)、红灯预警状态等进行监管。该监管平台主要采用与原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系统部分资源共享、信息共用的方式,将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信息分层分级公开,列为重点监督内容,具有监管方便、操作简单、内容直观等特点。监管范围涵盖了全区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出租情况(目前主要用于二、三产业);全区镇、村两级集体物业(厂房、商铺、仓储等)出租情况。

该平台最初有5100多份合同列入监管,经过整改和拆违整治,目前存有镇、村共3741份合同列入平台监管,其中土地合同1341份,物业合同2400份。全区红灯预警率也从刚开始的40%以上降到到目前的12.5%。公开透明的监管模式使得集体资产运作更加规范,一定程度避免了农村体土地、房屋租赁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有效保障村民利益。

针对发现的问题,嘉定区将继续加强租金收缴管理,加强对有证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的整改力度,谨慎处理拆违合同,做好涉及拆违合同的后续管理工作,重视租赁过程中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监管平台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