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2015学年高三学业水平考4科目考试实施意见公布

18.08.2015  00:01

  东方网8月17日消息:2015学年高三年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4科目考试实施意见公布。4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和思想政治,均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一学期末进行考试;满分均为120分。语文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他科目书面笔试时间均为90分钟,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为30分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学年高三年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本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也同步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完善。为切实做好本市2015学年高三年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

  2015学年高三年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和思想政治4门。

  4门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布的“上海市普通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中的高中课程标准为依据,并限定在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高中前5个学期基础型课程内容范围之内。

  4门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命题原则和要求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1〕25号)执行。

  二、考试方式与时间

  4门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采用书面笔试的方式,其中外语另设听说测试。语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他科目书面笔试时间均为90分钟,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为30分钟。

  4门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一学期末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

  (一)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在籍学生(含综合高中在籍学生,下同)均须参加4门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外籍学生可自愿参加。

  (二)报名方式

  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在籍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系统提供,学生通过其学籍所在高中学校集体报名。

  (三)考试费用

  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费用由教育经费安排。

  (四)考试组织

  4门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含外语听说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

  (五)考试管理要求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考场设置和实施程序。加强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