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16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11.08.2016  18:14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要求,依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拟立项“省部共建高品质特殊钢冶金与制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7个项目为上海市2016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对项目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8月10日至8月16日,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21-54679568-13066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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