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开“私服”非法牟利 侵犯著作权被起诉

20.03.2015  19:52
   

游戏是人类的天性,在这样一个网络盛行的时代,上网玩游戏除了能给玩家带来快乐之外还是结交更多朋友的手段。面对不断提升的市场需求,许多不法分子将眼光放在了开设“私服”之上,跳过版权者和代理商从而直接获取高额的利润。近日,闵行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网游“私服”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六个月。

2014年3月,在上海某保险公司工作的小瑞上班无聊时打开了浏览器,想尝试玩一下朋友推荐的《勇者之塔》这款游戏,搜索后注册了账号并充值了人民币。后因其用人民币购买的游戏金币迟迟不能到账,小瑞产生了怀疑,后来才发现原来自己玩的名叫《极品勇者之塔》的游戏属于个人私服,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通过技术侦察和远程监控,最终在广东佛山的某居民小区内将嫌疑人李某和杨某抓获。

原来,29岁的李某从小就喜欢玩网游,2013年末,李某偶然开始玩《勇者之塔》并一发不可收拾。由于嫌该游戏练级较慢,且需经常充值,处于失业状态的李某就打起了私设服务器的主意,既可方便自己玩,也能同时营利。在通过QQ群及论坛询问一些“专业人士”之后,李某通过网络下载到了《勇者之塔》游戏客户端的源代码,再把源代码放在事先租好的服务器上,后经过简单的调试,便建成了一个游戏私服网站。眼看生意即将“开张”,李某从老家叫来了自己的表哥杨某帮忙进行推广和维护。经过数次选址,两人从江西辗转到云南,后来又在广东佛山租了一套居室并购置了电脑等设备,开始了非法运营活动。

极品勇者之塔》私服网站正式上线后,李某主要负责游戏的日常运营,而杨某则负责游戏的日常维护和玩家的客服。杨某先是在一些游戏、QQ群及各论坛上发帖进行推广,并以练级较快和金币兑换率高来吸引玩家。玩家通过向李某注册管理的“彩8”充值平台充值用于换取游戏金币和购买装备,李某一旦发现资金到账就通知杨某操作对玩家进行发放,充值平台的收入都直接转到了李某的银行账户内。随着玩家人数的增多,李某又从老家叫来三名同乡一起来到佛山帮忙运营私服,并许诺给予每人3000元的月薪。然而好景不长,由于李某与杨某并非专业人士,而下载的源代码也无法跟随正版游戏的更新及各种活动,再加上玩家对于充值过慢、客服态度恶劣的种种不满,《极品勇者之塔》还是在玩家举报后被查封下线了。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李某与杨某结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的计算机软件,其中被告人李某非法经营数额达14.6万元,被告人杨某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7.8万元,均属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后对两人提起了公诉。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介绍,“私服”本质上属于网络盗版的一种,犯罪嫌疑人在不具备版权拥有者授权情况下,擅自以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源代码,之后在租用的服务器上开设网络端口进行收益。这直接分流了营运商的利润,是严重侵害著作权的行为。

相对于“官服”而言,由于不用支付游戏的版权费和分成费等,“私服”的运营成本相当低,随之带来的却是广泛的市场和高额的利润,因此有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这是造成“私服”日趋泛滥的主要原因。此外,从游戏玩家角度看,“私服”还能够满足正版游戏运营商不能满足的部分需求。据本案中李某交代,他所开设的私服不仅可以随意修改装备属性、调低价格,同时还能给予玩家数倍于官服的经验获取。即便明知自己玩的是非法设立的“私服”,随时面临着被关停的风险,仍然还有一大批玩家愿意花费时间和金钱在“私服”之上。

办案检察官呼吁,打击“私服”应多方下手:不仅需要司法机关、文化管理部门等高度重视并加大打击力度,也需要游戏开发商和运营商加强监督和核查,确保源代码得到妥善保护;同时,游戏玩家和群众一旦发现“私服”应立即举报,共同维护网络游戏运营的良好规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