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挖800㎡地下室!判了!

02.01.2021  06:30
2021 01/02 05:44 分享 返回

  好好的小区

  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约800平方米被开挖、扩建

  致使地下桩及承台悬空裸露

  今年初

  金辉淮安二期(十六山房)

  C16号楼业主私挖地下室一事

  曾备受社会关注

  2020年8月14日,仓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林某宝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雷某春上诉,维持原判。

  为何业主要私挖地下室?

  这种行为带来了什么样的后果?

本文来源:光明网 作者:光明网 责任编辑:姚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