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能约定债务归属吗

17.09.2018  09:42

    离婚时,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又是如何处理的呢?能在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偿还吗?

    来听一个真实案例。

    本期案例

    周小姐和许先生原本是一对夫妻,在2012年1月离了婚。

    2010年1月,许先生向林先生借了10万元,并写了借条,后来还了5万,欠下5万元余款一直没还。

    于是林先生把许先生告上了法院,法院在2013年1月作出判决, 要求许先生在7天之内还清欠款

    判决生效后,林先生申请强制执行,结果只拿到了1.8万元。

    原来这许先生还欠着别人的钱,他的房产在另一场官司中已经被拍卖执行了,到林先生申请执行的时候,这套房屋 只剩下1.8万元的拍卖款 ,可欠款是5万啊,怎么办呢?

    林先生想起自己把钱借给许先生的时候,许先生和周小姐还没离婚呢,那这笔欠款不就是他们夫妻俩的共同债务吗?林先生还不起,那可以让周小姐还啊。

    于是, 他将周小姐告上了法院

    这么一来,周小姐不乐意了,她提出,当初与许先生离婚的时候,在 离婚协议书中已经约定了男方的债权债务由其本人承担 ,况且自己对这笔借款 不知情 ,林先生也没有证据证明许先生借钱是用于他们夫妻共同使用,拒绝还款。

    最终,林先生胜诉,法院判决周小姐对欠款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本文来源:法律七点半 作者: 责任编辑:梦想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