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离婚时一方“净身出户” 就真得“净身”吗

10.10.2018  11:40
2018 10/10 09:21 分享 返回

    民间这样一种说法“离婚时,一方出轨或做了对不起一方的事情,就要净身出户”。

    其实翻遍中国的法律,也找不到“净身出户”这个词, 净身出户”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而是民间约定俗成的一种说法而已,而且具有不同的情形。

    生活中离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去法院通过 打官司要求离婚 ,一种是在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

    下面我们先来看一则离婚诉讼中的关于“净身出户”的经典案例:

    本期案例

    邵女士和张先生1995年登记结婚婚后曾 共同购买 一套房产,价值20万元。双方婚后由于性格不合,经常因为琐事发生争吵。

    2014年,邵女士告到法院,诉称张先生多次 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 ,其无法忍受,且邵女士2012年被打以后离家出走, 双方分居已满2年 ,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平均分割那套价值20万元的共同房产。

    张先生表示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平均分割房产,因为2011年双方曾经签订协议,约定如果离婚,则邵女士净身出户,不能分得包括房产在内的共同财产。

    那么法院是怎么判的呢?法院判决:邵女士与张先生离婚,房屋归张先生所有,但 张先生需要向邵女士支付房屋折价补偿款10万元

    你可能会感到纳闷,当事人已经签订协议,约定如果离婚的话邵女士不能分得财产,为什么法院却判决房屋份额一人一半呢?

本文来源:法律七点半 作者: 责任编辑:梦想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