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令"365天无例外 沪警方4天查处24起"开门炮"

20.02.2016  12:24

  图片说明:元宵佳节将至,昨天杨浦区消防支队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开讲了主题为“禁放爆竹,从我做起”的开学第一课。图为政和消防队警官在给同济大学一附中的同学们讲解灭火器使用方式。

  告别春节长假,不少商户在这几天陆续开门营业。在今年的“禁燃令”下,猴年营业第一天,大部分店铺在“闷声不响”中开始了一年的“生财”大计;但也有少数店主在“零星燃放难以查处”的侥幸心理下,不惜以身试法,挑战禁燃禁放的“高压线”。从2月15日至18日,上海警方严格执法,通过监控和调查,固定证据,共依法查处违法燃放“开门炮”24起。

  警方再次提醒:“禁燃令”365天没有例外,虽然春节已过,但《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仍将持续实施,外环以内仍属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警方也将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纳入常态化管理,一旦发现相关情况,市民可以拨打110举报。

  2月17日傍晚,虹口区广中路一商铺门前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地上有大量鞭炮残屑,燃放者却已经离开。根据途经市民指认,民警确定了路边商铺店主王某就是先前的燃放者。当民警找到王某时,他不仅拒不承认燃放事实,还准备溜之大吉。为了查清事实,民警只得将其带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但王某仍然一口咬定没有燃放过鞭炮。

  民警立即调阅商铺周边的视频监控。监控将王某燃放鞭炮的全过程记录得一清二楚。看到监控,王某只得承认燃放的事实,但转而又称自己从来不知道禁燃新规。面对王某的狡辩,民警又拿出年前发放到辖区每家每户的《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诺书》,上面王某的亲笔签名赫然在目。看到充分的证据摆在眼前,王某终于放弃狡辩,承认自己接到过相关禁燃宣传。由于王某明知故犯,警方认定其情节较为严重,因此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无独有偶,当天上午9时许,黄浦区尚文路108号修车摊主李某返沪开门营业时,按习俗燃放了200响鞭炮,燃放后当即离开隐藏起来。黄浦公安分局老西门派出所接到110报警后,第一时间派民警赶至现场处置。民警通过走访排摸找到违法嫌疑人李某,并将其口头传唤到驻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李某在充分证据下抵赖不过,承认违法燃放,经黄浦公安分局批准,李某被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16日上午,杨浦区周家嘴路江浦路路口传来一阵鞭炮声,周边群众立即拨打110报警。接报后,江浦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处置,到场后却只看见一地碎屑。经过民警现场走访调查,确认非法燃放人员系附近一装潢公司负责人王某。民警随即将其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春节前,江浦路派出所民警就曾专门到王某的装潢店宣传禁燃规定,还让他签订了禁燃禁放承诺书。春节期间,王某回老家过年,想到返沪后装潢店开张营业历来是要放“开门炮”的,就抱着“少放一点,应该没问题”的侥幸心理,在老家购买了一串1000响鞭炮,放入自驾车内带回上海。没想到刚放完,民警就找上了门。目前,王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

  当晚,图门路上一家馄饨店也准备开门营业。店主黄老板在街边摆放着2000响鞭炮,准备热闹一下吸引人气。他还没来得及点燃,就被及时劝阻。路过这里的是治安支队民警老陈,傍晚时分正和家人在外散步的他看到这一幕,立刻上前制止。随后,派出所民警也赶到现场对黄某进行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