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区法律服务 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08.05.2015  13:09

      近日,静安区在福民会馆举办静安“福民模式”研讨会,会议主题为“加强社区法律服务,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出席此次研讨会的领导有静安区委书记孙建平,市信访办主任王剑华,静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凌惠康等,参加会议的有相关委办局领导和各街道分管书记,与会专家有上海大学教授顾俊、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邹荣、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上海社科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徐中振等。

      静安区司法局局长陈筱洁和福民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姜涛分别作了《基层法律服务重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重在突破》和《完善社区法律服务,打造社会组织品牌》的主题发言。陈筱洁局长在发言中着重介绍了福民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的背景、做法和经验,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她指出,静安区司法局紧紧抓住基层建设这一工作根本,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抓创新,围绕市委“一号课题”的深化抓实效,围绕静安的实践探索抓服务,通过“组团式法律服务”,积极打造社区法律服务的破解版、增强版、升级版。

      会上,与会专家进行了交流互动以及点评,为“中心”的进一步发展把脉会诊,提出了许多“金点子”。专家建议:要进一步厘清“中心”的职能定位,明晰市民、福民、政府三者关系;要进一步协调好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发挥各自的功能;要进一步打破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路径依赖,做好为民服务与为政府服务的“双向服务”等。

      王剑华主任在讲话中指出,静安“福民”模式是社会治理创新视野下的一次大胆实践。“中心”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方面成效显著,有利于保障静安的社会治理工作不断向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转型。

      孙建平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对“中心”的实践和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时代在变,政府要把握住时代的变化,不再追求权力的作用,而是追求能力的提升;不再追求权威的作用,而是追求影响的提升;不再以政府为中心,而是要以政府为平台,实现“用权力换能力、用权威换影响、用中心换平台”,达到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管理创新、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效果。他强调,一线工作者应该增强六项素质:一是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二是加强学习,运用不同方法针对性地解决不同群众的问题;三是尊重服务对象的主体地位,协商做事而非领导群众;四是善于用好团队,相互协作;五是在能力暂时跟不上实际需求时,陪伴群众度过最困难的时期;六是善于用好法律援助的武器维护群众的利益。“中心”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机制,整合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和律师公证等工作力量;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明确公共服务和行政服务的界限;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更加凸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优势和特色。

      作为静安区首个综合性社区法律服务机构,“福民法律服务中心”是我区“一街一品”法律服务系列品牌中的先行者和探索者,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下一步,区司法局在指导“中心”参与社会治理的进程中,将在夯实基层法律服务、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信誉反馈机制等方面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中心”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的功能与作用,努力为增进社会和谐创造良好氛围。本次研讨会的成功召开,为静安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指明了方向,也为进一步落实“一号课题”、深化我区“一街一所一品”特色化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