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需走出惯性思维的误区

18.09.2014  15:49

  ■杨朝清
  开学了,扬州大学水能学院建筑环境专业一年级女生潘丽丽从广西柳州老家带回了一份特殊的社会实践“证明材料”——没有实习单位公章,只有几张孩子们的签名。带着这样一份特殊的证明材料返回学校,潘丽丽还是有点忐忑,学院最终审查通过了潘丽丽的社会实践报告。(9月16日《中国青年报》)
  社会实践的初衷,在于通过走出校园的社会化活动,加深大学生对社会现实的认识和理解,提升大学生的技能和素质。然而,社会实践形式和内容上的单调乏味,让制度善意落空,社会实践嬗变为一种“变相强制”。为了提高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许多高校将社会实践和评优评先挂钩,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实践的浮躁化和功利化。
  社会实践需要开设证明、加盖公章,初衷就是为了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防止有人钻制度的“空子”,弄虚作假。在制度设计的图景里,证明、公章借助公共机构的权威性,有效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是,对一些参与微公益的大学生来说,“去哪儿盖章”成为一个无奈、无助的现实考题。
  微公益作为一种“柔软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潘丽丽和同学们收集、整理旧衣服,把它们送到孩子们手中——此举不仅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也给孩子们的精神世界带去光亮和温暖。作为社会实践的新尝试和新路径,微公益不仅给社会实践带去更多的生机和活力,也给需要帮助的人们带去了亟需的社会支持。
  60多件衣物,上百本书,这是潘丽丽20多天社会实践“爱心募捐活动”的成果。与那些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社会实践相比,潘丽丽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一名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尽管没有盖章证明,却得到了受助孩子们的尊重与认同,这样的社会实践,理应得到肯定与激励。
  微公益这种柔软的力量看似微弱,却犹如火把,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许多时候,我们并不缺乏细节推动的能力,只是缺乏“更进一步”的意愿和勇气。一旦爱与善良的力量汇聚起来,就具有让社会更加美好的强大力量。
  社会实践要走出形式主义和惯性思维的误区,离不开转型和创新。一方面,大学生要提高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利用微公益等多种路径来学习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另一方面,高校等教育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价值观念上的更新和管理办法上的转变,对一些新兴的社会实践方式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只有双管齐下,社会实践才会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师)
   http://paper.jyb.cn/zgjyb/html/2014-09/18/content_423385.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