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17.03.2017  19:35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检查局,有关社会团体:

  为切实加强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监督管理,规范社会团体票据使用行为,强化社会团体会费收入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财政部制定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办综〔2016〕99号) ,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3月16日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崇明区召开对接会,拉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序幕
  为加快实现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