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男童课间磕坏门牙 密云法院判两同学赔偿

20.04.2015  09:47

  小学生小胡被同学小高推倒后,又被小张坐压,致门牙磕坏。记者昨天获悉,密云法院判决小高赔偿232元,小张赔偿309元,学校无责任。

  本案3名小学生是同班同学。2014年11月6日上午课间,小胡与小高因向同学借书发生争执,小胡被推倒。小张从旁边经过时压在小胡身上,致小胡门牙磕坏。

  小高辩称,小胡摔倒之后牙齿并没有坏,是小张压在其身上导致的。小张辩称,其是半面屁股坐在小胡身上,不足以造成小胡牙损。学校辩称,小胡受伤后,老师及时赶到并进行了必要、及时的救助,而且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到位,并不存在过错。小胡受伤属于意外事件,学校无法避免,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小胡受伤是由他和小张、小高3人的共同行为所致,其中小张坐在小胡身上是导致小胡受伤的直接原因,小高与小胡发生争斗摔倒是小胡受伤的间接原因,三人均有过错。学校对此事无预见和控制能力,且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不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