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男子5个月碰瓷14次 涉嫌诈骗东窗事发

24.08.2016  18:36

  原标题: 上海:男子5个月碰瓷14次 涉嫌诈骗东窗事发

  47岁的胡某,江苏来沪。今年1月7日晚上5点49分,胡某骑着电瓶车等候在在古北路兴义路路口,他并不是要过马路,而是准备找准机会"碰瓷"。果然,当一辆车以较快的车速驶入兴义路时,他便趁机撞了上去。当时,机动车车主负全部责并赔偿了胡某几百元了事,而胡某无责。其实,这已经不是胡某的第一次"碰瓷"行为了。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这名胡某短短几个月里,涉嫌14起交通事故,有悖常理。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公安机关在2016年4月份的时候,通过线索发现有一名叫胡忠成的男子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于是就调取胡忠成相关交通事故的记录,发现从2015年10月底到2016年的2月份胡忠成就发生了14次交通事故,都是以电瓶车碰擦小轿车这样的交通事故。胡某在作案的时候一般会在路口的方向看一些右转的车辆,车辆的速度如果较快,胡某就会骑着自己的电瓶车碰擦上去,从而造成这种事故。

  在造成了交通事故之后,虽然交警会到场处理,但由于车主大多都会以去医院验伤比较麻烦为由而选择协商私了。然而正是车主的这种心理才让胡某的犯罪行为屡屡得手。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解释:“一般也是有警察到现场处理的,双方会进行一个协商,一般被害人会赔偿给胡某500到700元的样子。也利用了被害人的这种比较贪图方便的心理,双方进行协商,直接了事。

  胡某称:他一般都找那些在路口右转弯的车辆、且车速比较快,因为这样的车容易下手。

  犯罪嫌疑人胡某表示:车子开得快才可以碰上去,车子开得慢反而不好碰,并且要找转弯的车。

  胡某一直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不会被抓,但殊不知,夜路走多了,总会撞见鬼。如今东窗事发,胡某对于自己的行为懊悔不足,说自己缺钱才这么干的。

  犯罪嫌疑人胡某表示自己已经后悔了。本应该好好地上班,当时没有考虑到。

  目前,胡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如今,开车的朋友越来越多,在马路上,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在此提醒各位车主开车时要思想集中,随时注意路况。当事故发生时也不要慌张,要静下心来搞清事故的具体状况,长个心眼儿,以防被骗。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汤晓晨提醒:“一方面,司机朋友在自己行驶过程中,应当提高自己的警惕性,尤其是在转弯的时候,应该注意观察周围的路况。另一方面,如果真的遇见事故,司机朋友应该不要仅仅为了方便,而不搞清楚伤者的具体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