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过万硕士偷共享单车引热议 将单车喷成黑色

21.02.2017  14:07

  研究生学历的关某,月入过万,但他却将路边的共享单车据为己有,还把单车喷成了黑色,并加装了儿童座椅; 他嫌单车前面小孩脚踩着不舒服,又专门找车行改装。“遗憾”的是,车行老板和顾客发现共享单车被关某“私有化”之后,选择了报警。最后,关某被治安拘留14天。

   没有道德和法律,枉是硕士仍偷车

  有人很惊讶,学历这么高的人怎么也偷东西?其实关某的学识并没有完全被浪费,据他自己交代,之所以选择这款共享单车下手,是因为从网上了解到它的运作模式是开启密码锁,无法被定位。

  只能说明他低估了车行老板和其他顾客的眼力和素质,他或许以为他人发现不了玄机,或许以为他人即使发现了也不会多管闲事。

  只有把偷还原成偷,不玩孔乙己般“君子窃书”的文字游戏,也不拿“穷怕了习惯性占小便宜”进行遮掩,才能告别小偷小摸的劣性。

  这只是个案,代表不了“研究生学历、月入过万”群体的平均素质。但关某用胜于雄辩的事实打破了一个偏见:只有教育程度低、收入低的人才会小偷小摸。这是他为社会心理学研究作出的“贡献”。

  可是理性经济人模型解释不了关某偷单车的行为。关某的月薪按1万元算,平均每天的收入是333元。几天就能挣一辆自行车,何必去偷呢?我们还没有计算单车改装的精力和成本。

  我们不知道关某的研究生怎么考上的,但他的数学看起来不太好。不过问题更可能出在我们的分析模型上:违法犯罪不是做生意,如果每个违法犯罪分子都能在作案前计算得这么清楚,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坏事发生了。

  对那些心中没有道德和法律这两根弦的人来讲,路边那辆开了锁的单车,不管价值几何都是难以抗拒的诱惑。因为他以为自己没有放弃任何东西。

   共享单车乱象不只考验人性

  个案无需上纲上线,也不用过分关注学历收入等花边背景,改装侵占单车,就是一个简单的违法事实,偷一个逮一个,改一个抓一个,如此案一样,治安拘留两周,比啥道德口水仗都管用。而执法之外,此案另一标本价值就是,技术层面的安全启示:再高学历和收入,再冠冕的素质标榜,都不如一个GPS定位实惠。

  违法就依法惩处,不用泛道德化。此外,单车是否停放太过随意,确实构成对正常经营和交通的影响,也是需要正视的。恶意叠放违法,太任性的停放也要深思。之前武汉东湖绿道上,也是一方认为违停就集中抛弃。后续则是双方理性思过,一方为粗暴致歉,一方反思确有违停。这就是另一个命题,任何新生事物都会遇到新问题,而公共政策和约定俗成的新规则,必须适时匹配跟进,一方飙进,一方迟滞,必会有摩擦纷争。

  单车乱象最新苗头,则是金融诈骗终于渗入——“广深共享单车现 ‘惊喜’ 二维码分分钟让你的手机中毒”。其实不止广深,不少地方也都出现了这种以假乱真的扫码诈骗。从学历、收入、素质论,到最熟悉的金融诈骗,单车确实是照妖镜,照出各种不堪。但单车何辜,共享何罪?不管是停放乱象还是骗术,都是新瓶旧酒的老面孔,且几乎可断言下一次如网购、直播、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热点出现时,我们还会重温。

  斗智斗勇不可怕,素质别总嘴上挂。永远不要考验人性。技术过硬,一个“GPS”就能省掉成吨道德口水; 执法严苛,不枉不纵,让违法成本和执法效率,震慑所有投机偷占的侥幸冲动。公共政策上及时跟进完善,社会行为准则上顺势引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绝不空谈,务求实效,不光对单车乱象,对任何难点议题都是通用的。

   防盗门槛太低,偷车行为屡禁难止

  骑一次ofo小黄车只要一元钱,每天都骑一两次,一个月花的钱也超不过公交费,只够在快餐店吃几顿快餐。为何一位月入过万、研究生学历的年轻人,要去偷共享单车呢?这除了说明道德、法律素质与学历、收入并不成正相关,还能告诉我们什么呢?

  当然,关某将路边的ofo 小黄车占为己有,是出于“一时贪念”。但是,为什么在产生“一时贪念”后,他偷的是一辆ofo小黄车,而不是摩拜单车,或者个人的自行车?这里面,其实并不全是偶然。接受聆讯时,关某承认,他在网上了解到ofo是基于密码锁,而摩拜才有GPS,于是才动了歹念。换句话说,摩拜单车有GPS定位系统,破坏、盗窃车辆较容易被查到,而将ofo小黄车占为己有,并不能被自动定位到,偷ofo小黄车的成本要低得多。

  相对于摩拜单车等,ofo 小黄车被大量破坏、私占,其运营方是有责任的。这不是说偷车行为合理,而是在公众守法水平还没足够高的情况下,ofo公司不该将自己的产品作为测试“人心”的工具。假设ofo小黄车根本没有锁,全靠用户自觉付费,我相信会有大量的人选择不付费。当然,o-fo小黄车的制造成本远低于摩拜单车,ofo公司可能从一开始就对高损耗有心理准备。可如果那样的话,还不如专门拿些车出来做公益呢。如果只为获得更多用户、投放更多产品,宁可纵容偷窃行为,实际上是对同类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

  在共享单车刚面世时,我认识的一位知名互联网公司高管认为,现在经济水平提高了,很少会有人去偷自行车了。但媒体报道告诉我们,2016年,北京警方共打掉盗销自行车违法犯罪团伙100余个,抓获盗销自行车违法人员和犯罪嫌疑人3100余名。有个著名的政治学和犯罪学理论叫“破窗效应”,我以为,如果不提高共享单车的被盗门槛,对车辆的高损耗熟视无睹,会钝化公众对盗窃的羞耻感、鼓励对“无主物”的盗窃行为。盗窃共享单车虽不是主流犯罪行为,却值得共享单车运营者和社会管理者高度重视,切不可只呼吁讲文明。

   制止破坏共享单车,需要各部门联合监管

  想起柏拉图讲的一个故事,吕底亚有一个平凡的牧羊人,偶然得到一枚可以隐身的金戒指,于是他马上干了很多坏事。“隐身人”的道德隐喻告诫我们,如果不能被有效监管,人们往往不会把正义当回事。共享单车要告别任人糟践,没有有效的约束和管理是不行的。

  一方面,企业有管理责任。比如说,单车乱停放,影响交通和城市秩序。经济学上有个外部性的概念,就是交易双方的活动,对第三方、对社会造成了影响。造成了负面影响,就是负外部性,企业就该负责,不能钱你赚了,烂摊子一点儿不沾,推给社会了。其实,共享单车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确定乱停乱放多发的路段地区,派出专人归置车辆的有序停放。同时,看到有人归置,对那些想搞破坏的人,也可以形成可见的震慑。

  另一方面,公共管理也要跟上。虽然财产犯罪达到一定的数额才能刑事追诉,但也不是说加锁霸占、拆卸车座是小打小闹,可以逍遥法外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盗窃、故意损毁、强行占用公私财物早有科治之正条。用好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之外,更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才能让一小撮坏人明威畏法,起到社会预防之效。

  共享单车代表了绿色出行的理念,解决了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固定地点停放的公共自行车没它方便,一夜之间,这种环保出行的方式就风靡了大街小巷,到达一定数量后,对于减轻雾霾、减轻拥堵,都有好处。而只有给予看得见的保护,才能更好地促进其发展。

  (子虚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