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砖国家争议解决上海中心专家委员会在我校成立并举行首次会议

15.10.2015  20:44

10月14日,第二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在我校召开,开幕式上举行了金砖国家争议解决上海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揭牌仪式,当天下午,举行了金砖国家争议解决上海中心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中心”是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经我校和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共同推动,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设立的。来自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律协、上海市高院、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政府法制办、深圳国际仲裁院、巴西律师协会、俄罗斯联邦公证协会、印度律师协会、非洲替代性争议解决中心、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和我校的24名中外专家委员出席了会议。

各位委员集思广益,商定了专家委员会的联络机制并对“中心”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分享了构建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主任杨建荣在讲话中指出,“委员会”应该聚焦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共同研究和规划机构发展方向;二是发展和打造专业化、国际化的仲裁员和专家队伍;三是多渠道和全方位推广金砖国家争议解决中心的示范仲裁条款,提升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向专家委员会成员颁发聘书并作了总结讲话。为保障和规范委员会的日常运行以及工作程序,会议还讨论通过了《金砖国家争议解决上海中心专家委员会议事规则》。(校办、国际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