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司在上海交大专题研讨推进高校科研设施向社会开放[图]

24.07.2015  18:01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推进高等学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工作,7月22日,教育部科技司在上海交通大学组织召开高等学校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工作推进研讨会,暨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推进高等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设施)开放共享政策研究》结题研讨会。教育部科技司副司长雷朝滋、基础处副处长邹晖,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吴旦、科研院常务副院长关新平出席会议。来自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的科研、设备主管部门、分析测试中心负责人就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现状及推进方案充分研讨。会议由邹晖主持。 

吴旦代表会议承办单位致辞,强调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是高校社会服务责任的重要体现,试点高校应就目前开放共享中的瓶颈问题开展先行先试,在有效投入的同时发挥仪器设备的最大效益。上海交通大学有信心推进试点方案的实施,率先做好开放共享工作。  

政策研究课题由关新平领衔。转化医学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显明代表课题组作结题汇报。课题组系统梳理了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低、开放率低的原因,通过调研国内外高校概况总结先进经验,结合高校大型仪器设备特点形成政策建议,相关研究成果为国家指导文件的出台提供了咨询意见。课题组认真研读国发〔2014〕70号文及其实施推进方案,提出二期课题的研究重点与研究规划。  

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王丽萍介绍上海大型仪器设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经验。清华大学设备实验处处长武晓峰、中国科技大学公共实验中心主任鲁非、华中科技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宋武林、上海交通大学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处长梁齐、西安交通大学实验室处副处长高禄梅、同济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朱玉华围绕现状、运行及试点方案进行交流汇报。 

雷朝滋传达了新形势下国家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总体要求,指出为切实推进科技资源的有效开放,需形成包括政策激励、成本补偿、分类考核的共享长效机制,试点高校需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认真研究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雷朝滋高度评价了本次研讨会在方案落实推进过程中的意义,强调要从支撑国家科技创新的高度,切实提高利用率、利用水平和开放水平,要求建立试点高校的工作交流机制,充分调研、论证并形成大型仪器设备的可操作方案,设计、完善信息平台等开放共享载体资源,切实推进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  

会前,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郭新立与教育部科技司领导和与会专家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