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父异母兄弟矛盾升级 双亲亡故兄弟未告知安葬地

18.10.2015  10:59

  王磊与张平、张阳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由于长期分居两地,兄弟几人平日联系不多。王磊的父亲、继母去世数年,他却一直没有得到消息,没能见到父母最后一面,甚至连父母的安葬地点也都不知晓。王磊因此以张氏兄弟侵犯一般人格权为由告至杨浦区法院。

  “父母死了,哪怕我与父母有矛盾,作为儿子,是有资格得知父母情况的。

  上个世纪60年代,王磊到新疆工作,期间很少与家人联络,偶尔才回上海探亲。2002年,王磊回到上海定居,却仍未能拉近与家人间的感情。

  王磊与张平、张阳因生活上的琐碎矛盾平日里基本不相往来,偶尔碰面也是三言两语就会发生争吵。

  2011年,父亲和继母相继去世,王磊却一直不知情,导致没有机会为父母送终,甚至连父母安葬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因此,王磊与同父异母的兄弟两度对簿公堂,要求获得祭奠父母的权利。

  2013年7月,王磊告至杨浦法院,要求张氏兄弟告知已故父母的具体安葬地点,并且向其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然而,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张平、张阳对父母的离世三缄其口呢?王磊在法庭上声称,自己在新疆工作苦、工资低,但是每月坚持给父亲寄100元,父母去世前精神肯定不太好了,再加上张平、张阳的挑唆,导致父亲说不要把离世的消息告诉自己。

  张氏兄弟却当庭否认了王磊的说法,道出了另外的隐情。张平指出,王磊不仅与自己及张阳没有联系,与父母也是长期不联系,王磊更因家庭矛盾与继母发生过争吵,并扬言要与父母断绝关系。

  张平说,1991年,王磊跑到自己家中闹事后就不再联系,王磊也从未询问过父母的情况,且父亲过世前也关照过不把情况告诉王磊。

  听完张平、张阳的陈述,王磊在法庭上情绪激动,“父母死了,哪怕我与父母有矛盾,作为儿子,是有资格得知父母情况的,并且他们也是有条件可以找到我并告诉我的。”张阳表示,虽然曾经在王磊儿子的婚礼上与其碰过面,但是当时父母都还健在,根本无从告知。后来,在张平儿子的婚礼上,他们并没有碰到王磊,也不知道他的住址及联系方式。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王磊与张氏兄弟系同父异母的手足,在日常生活中应和睦相处,共尽赡养父母之责。由于种种原因,王磊离开家庭,未与父母共同生活,但这不影响他履行关心、照顾父母的义务。王磊返回上海后应积极找寻父母,尽子女应尽的孝道,张氏兄弟应该告知其父母的安葬地点。

  但是,张平、张阳的行为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侵犯人格权和由此产生赔偿义务的条件,因此王磊要求张氏兄弟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和律师费2000元,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