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督查组到我校现场督查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

11.05.2017  01:10

       5月9日下午,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周文能副巡视员率督查组到我校督查《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落实情况现场督查会在校本部行政楼803会议室举行。参加会议的有:以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副巡视员周文能为组长,科技部基础研究司科研平台处陈文君处长等督查组成员一行 8人,上海市科委、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的领导一行 4人,上海大学副校长吴明红、上海大学设备处处长楚丹琪、上海大学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钱峰、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处处长朱明原、原科技处副处长谢为群、各相关学院分管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教授和实验技术人员代表等。

       督查组组长周文能在主持会议时介绍了国务院70号文件(《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落实《意见》的意义;他指出中央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国家领导人也对督查工作了做了具体的批示;去年督查的重点是中央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整体推进情况,今年的督查重点是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本次分别对北京、上海、南京、武汉、广州、西安等六个地方进行督查;上海大学是督查组在上海地区选择的四家单位中唯一一家地方单位;周组长随后对本次督查的内容和方式做了介绍。

       吴明红副校长在致辞中首先代表学校对各位领导和专家莅临上海大学督查、指导我校的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对外开放共享情况表示热烈的欢迎和感谢;随后,吴校长介绍了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基本情况并指出随着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高校大型仪器设备数量随之增加,如何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等科研设施的利用率,成为高校的共性问题;上海大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的实践和创新不断探索让科研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更好地为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楚丹琪处长就我校落实《意见》情况,从大型(贵重≥30万)设备基本情况、上海大学全面推进资源开放共享的举措及特色、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情况、在线服务平台建设情况以及未来工作推进等五个方面作了专题汇报并回答了专家就汇报内容提出的问题。

       在接下来的实验室现场核查环节,专家组先后现场核查了上海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上海大学力学实验中心、上海大学环化学院环境污染与健康研究所以及上海大学生命学院基础生物学实验室,并现场测试仪器设备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情况、翻阅仪器设备开放使用记录、询问工作人员设备开放及使用情况;在访谈环节,专家组随机抽取了科研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及实验室负责人,逐一进行深度访谈。

       督查组在查阅文件、听取汇报、提问交流、现场核查和随机访谈后,对我校的督查情况进行了现场反馈。督查组成员、北京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主任李崧教授代表督查组的反馈意见中指出,上海大学在落实《意见》中有两点独到之处:一是学校高度重视设备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开发了自己的集统筹管理、监控、安全、培训于一体的“互联网+物联网+智慧实验室”开放共享平台;二是制度建设健全,管理严格,自2003年实施技术总监、技术主管的岗位并与职称评聘挂钩。同时,督查组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积极与国家开放共享网络平台的对接;二是随着学校整体对外服务规模的扩大,及时发现新问题,研究新举措,保持对问题的敏感度;三是加强政策的监管,及时调整因情况变化可能出现的不适合的机制,保证政策落到实处。

       周文能组长感谢上海大学对本次督查工作重视和配合,工作非常顺利,材料非常充分,学校对于落实70号文具有比较高的认识,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措施,有自己的特色和亮点,充分显示了上海大学作为地方“211”高校的工作水平。周组长强调70号文是中央的决策,各单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希望上海大学一是在落实文件上要层层传达,形成广泛共识;二是在开放共享方面,探索自身特色,全面和国家对接,敢于共享、敢于亮剑;三是把很多好的政策落地落实,做好激励和保障机制,提高大家的积极性,提供高质量的开放共享。

        吴校长对督查组全方位地把脉我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对外开放共享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指出这是在我校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关键时期的及时指导,对我校科研资源的开放共享工作指明了方向;上海大学后续将认真分析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我校的相关政策,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70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