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督查组:临汾等市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

29.11.2016  01:05

 

    人民网北京11月28日电(初梓瑞)2016年11月24日至26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区域、山西南部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河北、山西省部分城市连续2天达到重度污染,个别城市一定时段内达到严重污染。

  环保部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城市存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如山西省临汾市,启动污染预警级别明显偏低,启动时间滞后,应急响应措施明显不足。10月1日至11月25日,临汾市PM2.5和SO2平均浓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45.9%、209%。特别是11月以来,2日至5日连续4天重度及以上污染,未启动预警也未采取任何减排措施;16日至21日连续6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其间多个监测站点多天出现AQI爆表,有的监测站点持续AQI爆表高达6个小时,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标准,临汾市应启动红色预警,但仅启动了黄色预警。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不力,导致空气质量污染严重,11月1日至25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70个城市中,临汾市空气质量综合质量指数位于倒数第一名。

  督查组还发现,山西省太原市现有焦化企业13家,其中有6家未完成达标治理,已经超出山西省要求的10月底前完成达标治理的期限。河北省唐山市在对重点行业实行错峰停产的要求下,仍有一些企业未贯彻落实工作要求。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