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污普办督察组调研杨浦区二污普工作

07.03.2018  14:30

2月28日,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督察组来到杨浦区环保局调研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情况,并听取了区环保局对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会上,杨浦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汇报了杨浦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办公室场地安置情况、工作人员安排情况以及污染源普查经费落实情况,并邀请市督察组领导参观了即将投入使用的办公场地。督察组对杨浦区积极落实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宣传工作要重视。 宣传工作有利于提高各职能部门、普查对象以及全社会对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要性及其意义的认识,是清查建库与入户调查顺利开展的前期保障,是向社会总结发布普查工作成果的重要载体,要及时向群众反映普查动态,通过宣传让普查工作家喻户晓,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积极反馈普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加强宣传自身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和社会总结工作中吸取到的经验教训,鼓舞普查队伍士气,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是普查质量要确保,数据统计要精确。 普查工作要确保数据的稳定性和一贯性,要做到普查数据和区环保局年报数据、全面达标工作三个数据相一致。区统计工作要与市局口径一致,按照市局对普查方法的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对普查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按时、如实、保质保量地填报污染源普查表。

三是区自选调查任务要和国家、市级规定的调查任务相协调,优先确保完成上级调查任务。 在优先完成国家和市级规定的普查范围内的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的前提下,鼓励开展具有本区特色的其他产排污设施清查工作,摸清区域内污染源底数,提供更有特色、有价值的普查数据。

      下一步,杨浦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将按照市督察组提出的建议,根据环保部、中宣部最新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时编制《上海市杨浦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明确细化各普查阶段的宣传重点、宣传方法和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确保普查专项宣传工作能够有的放矢、有序开展;同时编制《上海市杨浦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全程控制方案》,建立覆盖污染源普查全过程、全时段、全周期的质量管理制度,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平稳、有序、高效地开展保驾护航。(杨浦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