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聊遇到“真爱” 借人70万元“打水漂”

13.10.2015  10:19

  编造虚假身份和工作信息,男子李某化名黄某通过网络与女子张某认识,并以谈恋爱名义骗取张某共计70万元。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张某,31岁,未婚。2011年4月,张某上网认识一名自称黄某的男子。黄某称自己是某银行精算师,月收入3.5万元。聊了一段时间后,黄某约张某见面并让张某看了他的身份及工作证件,在骗取张某信任后,张某与黄某正式确定恋爱关系。不久,黄某就以需考试报名及购买资料、工作上做错账需补账等各种名义向张某借钱,共索要人民币70万元。

  2012年初,黄某在张某家吃饭时被租车公司索要租车款,张某才知道黄某其实姓李,系无业人员。李某除身份证照片系本人照片外,其他信息均为伪造,李某向她借款70万的名义也都是虚构的。

  张某在得知被骗后,与李某断绝关系,并向李某索要被骗钱款。李某给张某写了一张欠条,并列了还款计划,承诺还款。但之后李某逃匿并更换手机号码,始终未还款。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随着互联网和电信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络交友,但这种通过虚拟媒介进行人际交往的方式也为一些诈骗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契机。本案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网络与被害人认识后,使用完全虚假的身份信息、工作信息骗取受害女子的信任,之后以谈恋爱名义骗取钱财。近日,李某被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