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省将“动”国企负责人薪酬 规范履职待遇等

03.03.2015  12:11

  据新华社电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已于今年年初正式实施,地方国企负责人薪酬会否随之而“”?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明确今年将推进所属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

  记者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明确将对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进行改革,其中,上海、广东等4省市在提出薪酬制度改革同时明确将推进包括“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在内的用人制度调整,河南、广东、山西等3省提出规范履职待遇、职务消费或业务支出等。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人士透露,随着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中央部门所属企业以及省属国有企业薪酬改革也将于今年年内实施,各地具体改革方案须在一季度末以前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后实施。

  记者注意到,各省区市在明确对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进行改革的措辞不尽相同。比如,北京是“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河南、四川等省是“合理确定国企管理人员薪酬水平”。

  记者了解到,地方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主要集中在各省份国资委负责监管的国有企业母公司层面,所涉及人群主要是企业党组班子成员。改革后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粗略计算,改革后一些地方国企负责人薪酬或将平均下降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