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检查旅行社租用客运包车情况

04.05.2015  17:32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旅游局《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2015年)》及《关于加强交通、旅游、文化执法部门联合打击旅游客运相关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精神,规范旅行社租用客运包车经营行为,督促旅行社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要求,近期,市旅游局会同市文化执法总队、市交通执法总队前往黄浦区、虹口区,检查旅行社租用客运包车情况。黄浦区、虹口区旅游、文化执法部门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上海申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优闲国际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浙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苏州玉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稻草人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顺风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单位,现场检查租车合同及相关业务确认单。经检查,发现部分旅行社存在使用正规客运企业提供的无客运经营资质的车辆。检查组现场责令整改,并对旅行社审核客运车辆运营企业、车辆资质的方式方法给予进一步指导,要求旅行社切实把牢“安全用车”的底线。
  旅游旺季来临,市旅游局再次提醒本市旅行社要不折不扣落实租用客运包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做到“认资质、签合同、有提示”。租用旅游客运车辆时要认真审核客运车辆运营企业的资质等相关条件,严禁使用无客运经营资质的车辆、异地非法经营的外地车辆和挂靠车辆。旅行社与客运车辆运营企业要签订书面租车合同,明确运行计划,约定行驶路线、租车价格、驾驶员安排、安全管理、应急处置、车辆要求和违约责任等事项,确认车辆保险和年检情况。要求承担旅游客运的车辆,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驾驶员、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座位安全带和消防、救生等安全设施设备,保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旅行社要加强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及应急处置能力,落实旅行社组团出游相关安全提示义务。
  此外,本市旅行社要随时关注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官网( www.shygc.net )和上海市旅游行业管理与诚信建设网站(www.lycx.sh.cn),了解客运车辆运营企业、车辆及租用客运包车安全管理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