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启用直升机巡查危化品车辆 提高查处效率

17.12.2015  10:17

  今年9月1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正式实施,明确凡在上海市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包括起讫地一方在沪)的车辆,必须能够正常接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并能够接入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实施动态监控,经查验符合条件的录入《本市联网联控平台接入危运车辆目录》。记者昨天从交通执法部门了解到,政策实施以来,上海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连续开展3个月严查,督促5863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接入本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昨天,市交通执法总队联合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以及道口公安部门,在G15沈海高速朱桥道口开展危险品运输、省际客运专项整治。上午8点,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市公安警务航空队,并坐上了执行现场巡查任务的直升机,出发前往G15沈海高速朱桥道口,该直升机将在朱桥道口上空及周边空域进行飞行巡查,并通过直升机上远程高清摄像头,对路面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拍摄。

  按照联合通告规定,需要驶入上海市境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只能从14个指定道口通行,但是,鉴于执法力量有限,无法对上海所有市境道口实施24小时全天候监管,且高速公路无法实现探头全覆盖,往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与执法人员玩“躲猫猫”,逃避执法检查。通过警务直升机空中巡航,将大幅提高执法监控覆盖半径,一旦发现有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道口出入市境,警务直升机可及时通报在道口的公安部门,在由地面执法人员进行针对性拦截检查,大大提高查处效率。

  据执法人员介绍,一旦发现危险品运输车辆未接入本市联网联控平台,公安部门将要求车辆原路返回,拒绝其进入上海市境内。如果出现当事人通过闯关、罢运等方式拒不返回的,由交通执法部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运输经营者处以3000至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此外,通过执法系统比对,如果发现某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旗下任何一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已经存在被执法人员查处未接入本市联网联控平台的,再次发现存在此类情况,即视作该经营者拒不改正,交通执法部门取证后,将对其处以3000至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市交通执法总队与市公安警务航空队“地空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已连续3年在春运期间动用直升机巡航查处省际客运行业相关违法行为。此次联合整治将危险品运输车辆纳入空中巡航检查范畴,进一步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提升了对违法运输行为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