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主责主业 提升监察实效 校纪委监察处着力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

15.06.2017  12:01

       今年以来,学校纪委在市纪委驻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组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三转”,着力在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把教育提醒、咬耳扯袖放在突出位置,并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强警示教育和,积极营造崇廉尚洁氛围,促进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以实际行动探索实践效能监察工作,为学校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保驾护航。

       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完善干部谈话制度,充分发挥谈话调查核实、警示提醒、督促纠正的作用,立足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目前已起草《上海大学关于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中),并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以及轻微违纪等问题开展提醒谈话9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同时针对10名新任处级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实行“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度,针对问题线索处置、行政监察、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管理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制度漏洞,向有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并限期督促整改落实,今年已下发7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同时,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为执纪审查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联组联动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建立“与职能单位党组织联组学习”、“到二级单位宣讲党纪党规”、“纪检干部讲专题廉政党课”等形式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并重点围绕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形势分析、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校典型案例分析、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和效能监察等方面内容展开,特别是结合典型违纪案例分析,持续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同时指导和督促二级单位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落实好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今年以来,组织纪检干部到二级单位开展党纪党规宣讲7次,为学校干部培训班讲授专题廉政党课2次,并先后与组织统战党支部、发展规划处党支部以及科产系统中心组对接开展联组学习,针对干部管理监督、专项经费使用、校办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展开研讨,将责任和压力传导的重心向基层全面传导,织紧织牢“廉政网”。

       发挥二级单位纪检员的源头监督作用。完善与二级单位纪检员工作交流机制,实行定期交流制度,加强与纪检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纪检员在本单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以及涉及人事、财务、招生、采购等业务工作方面的源头监督作用。通过定期举行的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专题访谈和业务培训等形式,向二级单位纪检员传达相关形势要求和培训相关业务知识,并听取纪检员对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3月-4月,与党委组织部、党校联合举办了二级单位纪检员专题培训班,组织35位纪检员系统学习了有关理论、法规以及政策制度等,通过集中学习与分组讨论、过程指导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推进重点领域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建立健全纪检干部联系重点领域部门制度,要求每位纪检干部主动加强与重点领域部门的联系,每月至少一次主动对接重点领域部门(招生考试、科研经费、基建修缮、财务管理、专项经费、后勤校产、招标采购、学术规范等),了解相关部门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综合运用日常联系、联组学习、基层宣讲等长效工作机制,对11家重点领域部门加强日常的工作交流和行政监察,共同研究探讨风险点的排摸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目前正在推进编制《上海大学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与效能监察协调融合。

       积极探索实践效能监察工作。学校正在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双一流”建设工作,如何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对于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最大限度地提升学校办学资源的使用效能意义重大。校纪委办监察处积极开展效能监察调研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向上级纪委请教等方式,了解和探索加强效能监察的途径与方法,并与学校党政办、评估办、发规处等职能部门沟通交流,初步提出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计划设想,同时利用讲授专题党课、工作交流等机会,着力强化二级单位干部在工作中的效能意识。下一步,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推进效能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