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局2015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03.03.2015  15:18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为切实做好本市2015年财政监督工作,加快推进财政监督转型发展,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69号令)相关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和本市财政工作会议的要求,市局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订了《上海市财政局2015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要以财政监督转型为契机,不断创新和提升监督理念,着眼于树立宏观性、系统性、管理型监督理念;要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当前财政改革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重大财政政策和预算管理的监督力度,促进财政监督有效融入财政运行全过程,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推动财政管理发展的作用。现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2月17日

 

上海市财政局2015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本市2015年财政监督工作,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69号令)相关规定,特制订《上海市财政局2015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5年,本市财政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本市财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聚焦财政体制改革、预算管理改革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重大财政政策和预算管理的监督力度,促进财政政策完善落实、促进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财政监督转型发展,深入推进财政监督体系建设,有效促进财政监督融入财政运行全过程,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推动财政管理发展的作用。

  二、2015年财政监督工作重点

  (一)重大财政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监督

  1.聚焦财税支持热点,加大对科技、环保、文化产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

  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大本市科技财政投入监督力度,全面梳理分析本市科技投入的总量、结构、用途情况,按与科技创新关联程度梳理科技支出项目;聚焦科技投入涉及的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等预算主管部门,围绕科技产业链梳理资金链,关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财政资金投入情况,重点检查国家和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基地和人才专项资金等,促进健全和完善科技创新引导支持机制,推动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发挥科技投入在推进科技人才高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重大公共科技领域的作用,为搭建全市统一的科技投入平台提供有效支撑。

  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和民生诉求,加大本市环保财政投入监督力度,全面梳理分析本市环保投入的总量、结构、用途情况,聚焦环保投入涉及的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等预算主管部门,关注减排、治理等各环节财政资金投入情况,重点检查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新能源开发等环保投入,促进健全和完善环保投入机制,促进发挥环保投入在支持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环境等方面的作用。

  围绕支持文化繁荣发展,加大本市文化财政投入监督力度,聚焦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文化投入,对资金涉及的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预算主管部门开展检查,促进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等方面的作用。

  监督内容上,重点关注产业政策制定、落实情况,财政投入机制运行情况,以及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审批、执行、内部控制、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全过程运行情况,揭示政策制定执行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政策制定科学合理,政策执行规范有效,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2.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完善园区财政投入机制

  为有效发挥园区在推动本市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功能开发以及资源配置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优化园区财政投入机制,结合园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对张江、紫竹等园区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开展调研式监督,分析平台式政府投入的结构、功能以及投入机制的科学性、绩效性,关注园区财政政策落实以及预算管理情况,揭示政策制定执行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完善园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围绕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财税等优惠政策清理规范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决策部署若干事项的通知》(财预〔2014〕415号)的要求,在全面分析各区县上报情况基础上,根据中央明确的清理原则,组织对各区县的专项清理情况进行验收,促进建立健全优惠政策清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预算管理情况监督

  1.服务完善预算管理,促进激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

  为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清理长效机制,基于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报送的存量资金情况,选取存量资金较大的部分预算主管部门开展核查,核实存量资金的规模和结构,摸清家底,剖析存量资金产生原因,提出管理建议,为进一步激活用好存量资金夯实基础。

  2.关注“四本预算”,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监督

  结合新《预算法》实施和“四本预算”统筹,将监督范围由公共财政预算拓展至政府性基金预算领域,选择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展监督,重点关注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执行以及基金征收、使用、结转结余等情况,促进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3.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执行监督

  结合新《预算法》实施和专项检查,关注相关预算主管部门“四本预算”执行情况,开展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重点关注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信息公开、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八项规定”执行、“小金库”防治、“三公经费”控制等情况,促进预算主管部门全面强化预算管理,严肃财政制度执行,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三)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监督

  结合社会关注热点,聚焦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组织对机动车道路停车费征缴情况开展检查,全面摸清收费资源分布情况,及时发现征缴体制机制运行中突出的问题和隐患,提出管理建议,为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提供决策参考。

  (四)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督

  根据财政部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围绕重点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同时根据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健全会计制度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进一步整顿市场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结合日常监管、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和信访举报情况,对本市15家会计师事务所、5家资产评估事务所执业质量开展检查,集中力量抓典型案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充分发挥对注会、注评行业行政监管的震慑效应。

  (五)财政部门内部监督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1号)和我局有关内部监督的工作要求,对市财会管理中心、市注会服务中心开展内部监督,重点围绕预算、财务、资产、政府采购以及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检查,促进财政部门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内控风险,健全财政运行的免疫系统。

  三、加强区县财政监督工作指导

  推动各区县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机制,转变监督理念;继续搭建市、区、镇三级监管平台,选择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非税收入监督等项目开展联合检查,通过实战,提高区县财政监督队伍的业务水平;继续组织全市性财政监督综合业务培训,指导区县、乡镇选择监督重点、设计监督路径、分析共性问题、提升监督水平;总结提炼专项监督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督模板库,并结合实践不断完善,用于指导区县监督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创新提升财政监督理念

  以财政监督转型为契机,不断创新和提升监督理念:要逐步树立宏观性监督理念,促进财政监督工作与政府工作和社会热点深度结合,聚焦政策、聚焦部门、聚焦资金,通过查找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宏观性、前瞻性、创新性建议,推动财政改革发展;逐步树立系统性监督理念,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对中长期财政监督进行系统性规划,分阶段、分步骤开展监督工作,不断充实和完善财政监督体系;逐步树立管理型监督理念,跨前一步思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梳理管理流入手设计监督流,将监督控制点嵌入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财政监督有效融入财政运行全过程,推动财政管理不断发展完善。

  (二)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

  以培养财政监督复合型人才为目标,重点加强财政监督干部综合能力建设,通过财政管理业务培训、财政监督理念培育和监督检查实战训练,优化财政监督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理论研究能力、宏观思维能力、创新思考能力、前瞻性研究能力、信息分析能力、实践操作能力、总结提炼能力和与被监督对象沟通能力。

  (三)推进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

  强化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挖掘分析能力,充分应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财政监督信息系统,为财政监督选案、监控、检查、整改提供信息支持,全面提升财政监督部门主动作为、科学监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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