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17.03.2017  19:35

各区财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已经市财政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3月15日

   上海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

  为积极贯彻市财税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做好本市2017年度财政监督工作,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相关规定,特制订《上海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本市财政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创新监督理念和强化监督意识。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财政中心工作,聚焦改革发展、聚焦社会热点和民生保障、聚焦重大财政政策和资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促进提高财政政策和制度的有效性,推动效能政府建设;增强财政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促进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提升财政监督工作实践水平和理论研究水平,努力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富有本市特色的财政监督新格局。

   二、2017年财政监督工作重点

  (一)聚焦改革发展,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聚焦社会热点和财政保障重点,大力提升财政资金对重大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使用的效能,推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改革创新、人才发展、民生保障等领域财政资金的监督力度。

  1.市级财政人才发展投入情况监督。服务本市人才发展战略,着力放大财政资金支持效能,对市级财政人才投入情况开展监督,全面梳理分析各项人才投入的政策制度、投入机制、管理体制、分配方式和资金规模,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运用大数据分析,从政策制定及落实、预算编制及执行、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结余等多方面深入监督,促进完善人才发展投入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发挥财政资金服务人才强市战略、实现中长期人才发展目标的重要作用。

  2.市级财政促进就业投入情况监督。聚焦民生关切,支持就业优先战略,加大对各类促进就业资金的监督和优化力度。梳理分析近几年支持就业发展的各类资金,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地方教育附加等,强化政策执行效果与评估,跟踪预算管理与资金使用,关注政策间的相互配合,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机制性、深层次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

  3.市级园区专项资金投入情况监督。进一步发挥产业园区资金在推动本市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关键作用,实现三年内重点园区资金财政监督的基本全覆盖。总结近两年对张江、紫竹、临港、虹桥等园区监督的经验,对化学工业区专项发展资金投入情况开展调研式监督。以政策制定为出发点,以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为着力点,以政策实施和项目建设为关键点,以政策实施效果为落脚点,揭示影响政策作用发挥的制度性障碍,以及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投入机制和政策完善,为新一轮园区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4.市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坚持民生优先导向,积极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促进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对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以奖代补”扶持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调研式监督,把握政策调整窗口期,强化政策评估,揭示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管理漏洞,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与时俱进优化完善梯度化、精准化的养老服务补贴机制,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性和实效性。

  5.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加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全过程管理,呼应民生关切,对困难企事业离休人员补贴费财政支持专项资金、12345市民服务热线财政专项资金等开展监督,重点关注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项目申请与资金使用,促进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二)服务财政管理,促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围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逐步深化“四本预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1.非税收入征缴情况监督。结合地方政府事权范围,着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一是对社会关注度高、资金体量较大的非税项目进行梳理和分析,选取药品检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开展监督。以问题为导向,以征收控制环节(特别是非税收入票证管理)为切入点,以提高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合理性、规范性为落脚点,重点关注非税收入管理以及资金征缴入库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探索寻求解决路径,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二是结合市级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工作,强化对“八项收入”征缴的管理力度,督促相关单位提高认识、规范操作,实现财政监督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的目标。在上述几项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当前非税收入机制运转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建议,为本市后续非税收入立法工作提供实证参考。

  2.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着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机制改革,进一步摸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结合自查情况,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单位开展房屋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从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全面核查房屋资产占有、使用、出租、出借、收益管理等现状,发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

  3.市级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情况专项检查。着力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级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在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按重要性原则分类抽查部分单位,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以各种形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以查促管,促进本市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发放,建立健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监督。着力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放大国有资金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成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开展调研式监督,夯实收缴基础,注重预算编制与执行、项目建设与资金使用,关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配置的有机衔接,促进国有资本更好地服务本市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运行安全,助力提高国资预算的战略性和效益性。

  5.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着力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要求,开展本市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要求,重点关注各级政府、各预算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细化程度、公开形式等情况,督促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细化、信息化和集中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快推进预决算公开的制度化、机制化建设。

   (三)优化监管方式,推进财政监督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理念,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在财政监督领域的科学应用,服务财政管理大局,助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增强监督的公平性、规范性和公信力。

  1.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按照“夯实基础、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健全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市场主体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监督事项范围边界、拟定抽查工作细则、建立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对抽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2.逐步建立随机抽查管理系统。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需要,研究构建随机抽查管理系统。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设计随机抽查模块,使管理系统实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选派的目标,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溯”。

   (四)履行行政监管职责,促进提高政府治理效能

  履行法定监督职责,按照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积极创新监管方式,逐步推进随机抽查机制,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积极完善公示公告制度,有效发挥财政部门的行政监管效能,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根据财政部年度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继续以市区联动方式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不断增强宏观思维和前瞻意识,拓展会计监督工作内涵,将会计监督融入各项财政中心工作中,努力构建“会计监督与财政政策落实同步、与财政管理改革同步”的会计监督新格局。围绕重点领域和行业,一是将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检查与财政政策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相结合,督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助力保障财税政策的有效执行和落实;二是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执行情况检查与部门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相结合,助推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与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工作相结合,通过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对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开展普查,在此基础上,结合其他财政监督工作,选择部分部门(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切实推动相关单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探索建立会计师事务所长效化、常态化监管机制,完善“分类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式,加强与行政管理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沟通协作与信息共享,放大事务所监管的示范和辐射效应。结合日常管理、信访举报情况,选取10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予以行政处理处罚,督促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不断增强风险意识,提高执业质量,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进一步加大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和处罚力度。结合日常监管、信访举报,采用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抽查方式,对5家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开展检查,围绕资产评估执业情况、质量控制、内部管理、机构存续条件等方面加强监管,督促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升执业水平和执业道德,确保评估信息的真实性、公允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三、保障措施

  (一)树立科学理念,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效能

  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着力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不断完善财政监督理念,有效拓展和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效能。一是强化大局观念和宏观思维,从国家和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出发,聚焦改革发展和民生关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监督,保障重大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强化创新意识和问题导向,服务财政管理大局,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跨前一步开展调研式监督,发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政策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建章立制,从源头和机制上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三是强化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切实维护财政法律法规和财政纪律的权威性、严肃性,维护正常财经秩序,促进财政执法检查规范化、公开化,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二)优化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财政监督水平

  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方式方法,推进财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监督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强化检查基础工作,结合推进内控制度建设,牢牢把握检查通知、底稿编制、征求意见、处罚告知等重要环节和关键点,加强财政监督程序与质量控制。探索建立财政监督分类审理办法,完善重大、疑难问题多方会审机制,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二是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督信息公开化、透明化。针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等面向市场主体的执法项目,及时公示检查名单,公告检查和处理处罚结果。在此基础上,研究探索调研式监督项目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和方式,通过信息公开,增强财政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结果运用的效能。通过对近年来开展的多个监督项目成果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总结归纳出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系统性的管理建议,以更高层次、更广视角,系统性地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建议,着力解决财税政策执行乃至社会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实现财政监督深度融入财政管理的目标。

   (三)强化联动协作,持续加强对区指导服务

  树立财政监督“一盘棋”思想,加强与财政部和区财政监督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一方面,增强与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财政工作最新精神。总结近年参与财政部联动检查项目和重点课题调研的经验,积极参与财政部联动检查项目,通过实践提升本市财政监督理念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增强对区财政监督部门的服务与指导,既注重面上的统筹协调,又鼓励各区的创新和特色,因地制宜,提高工作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和影响力。一是推动各区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力量,健全专职监督机构,充实监督队伍,完善监督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区联动检查工作机制,以联动检查为主要载体,整合监督力量,发挥财政监督以点带面效应,促进本市财政监督工作的区域均衡性。在2016年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等联动监督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2017年除继续选择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开展联动监督外,还将组织各区开展扶贫帮困资金专项监督,结合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特点,以“提高贫困人群发展能力”为核心,评估扶持政策落实、加强扶贫帮困资金管理、切实维护贫困群众利益;三是加强对各区业务培训与调研交流,通过举办业务培训、案例交流、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市区监督工作沟通,交流经验做法,推动本市财政监督工作全面发展。

   (四)注重实践培养,着力做好干部队伍建设

  主动适应本市财政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提升财政监督履职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行重大项目处级干部带队制度,实现监督工作项目化、扁平化管理;加强教育培训,通过财政政策学习、监督案例交流讨论、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式,优化财政监督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监督综合技能,提升干部宏观思维、创新思考和前瞻研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着力打造“三支队伍”:一是打造一支识大局、善管理的财政监督领导队伍;二是培养一支精业务、勤思考的监督骨干队伍;三是将财政监督作为培养财政管理复合型人才的重要阵地,储备一支有理想、有干劲的财政监督青年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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