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请报送2017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总结的函》的通知  

15.12.2017  17:46

各区人民政府、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编办、市机管局:

根据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请报送2017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总结的函》(国版办函[2017]51号)和《上海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办法》(沪版管[2016]8号)要求,请各区人民政府和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2017年12月18日前将本单位及所分管或联系的行业系统2017年度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总结及软件正版化工作统计表书面报送至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版权局),经汇总后由市政府办公厅报送国家版权局办公厅。

 

附件:

1. 2017年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统计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编办及市机管局填报)

2. 2017年区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统计表(各区人民政府填报)

3. 2017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统计表(市国资委填报)

 

 

上海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版权局(代章)

2017年12月14日

 

 

相关附件:
        1. 2017年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统计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编办及市机管局填报)
        2. 2017年区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统计表(各区人民政府填报)
        3. 2017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统计表(市国资委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