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度种子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13.04.2018  14:21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度种子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财关税〔2018〕6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