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指控做黑客非法控制计算机 牟利4万余元

26.10.2015  10:01

  刚刚退伍转业的20岁男子吴某,被控做“黑客”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4个月获利4万余元。最近,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海淀区检察院指控,2014年7月至11月,吴某伙同他人,利用技术软件,在互联网上扫描存在漏洞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后侵入并将名为“L26_25000-_反向”等木马文件植入被侵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非法控制然后再出租,非法获利4万余元。

  2014年7月起,吴某在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某一网吧内,对IP地址为23.228.102.150的服务器进行远程操作,后利用上述方法,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36台,其中,包括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计算机。

  2014年10月起,吴某在该网吧内,对IP地址为183.60.202.10的服务器进行远程操作,后利用上述方法,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22台。其中,包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主楼机房内计算机。

  2014年11月30日,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开始,吴某表示认罪,其代理律师也为其作有罪辩护。但在听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吴某辩称,“软件和木马都不是我的,我不知道木马是什么东西”。他辩称自己并未使用过23.228.102.150的服务器,该服务器属于他人,并且对公诉机关指控其伙同他人有异议,“我伙同谁了?”公诉机关表示,正在查找中。

  吴某称,2014年四五月份,贾某和表姐刘某从安徽回老家,当时自己没工作,贾某就教自己在网上非法控制他人的服务器和计算机,以此方式来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