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一男子商场吸烟被拘 系公共场所吸烟被拘首例

17.03.2016  16:12

  3月15日,银川市一男子因在商场吸烟,被兴庆区消防大队行政拘留一天。这是今年以来银川市首起因在公共场所抽烟被拘留的案例。

  当天上午,兴庆区消防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对温州商城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一名男子在商场吸烟。“请你不要抽烟!”执法人员向该男子走去,该男子缓过神来准备“逃跑”,被执法人员成功控制。

  消防部门介绍,温州商城是银川市较大的商品服装零售商场,客流量较大,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禁吸烟”的警示牌随处可见。该男子明知商城内部全面禁烟,却无视消防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1条第一款规定,兴庆区消防大队依法查处,经兴庆区公安分局审批,于当日下午对该男子执行行政拘留1天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为了社会和自身的消防安全,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公众聚集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记者李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