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手机打电话实为盗窃 高材生行窃获刑罚

23.07.2014  15:34

      李明拥有硕士学历却误入歧途,因盗窃手机获刑后仍不知悔改,出狱后又“重操旧业”。日前,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明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现年29岁的李明系天津人,大学毕业后曾就职于世界五百强企业,工作能力也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肯定。因此,公司提供了一个让其在美国一所知名大学攻读硕士文凭的机会。

      “在美国求学期间,我接触到了不同的生活、不同的社交圈,自我感觉十分良好,渐渐地对现状也不再满足。”面对检察官,李明这样说道。

      留学归来,李明就时不时受到猎头公司的邀请,心思也活络起来。“凭我的能力,一定等够获得更好的待遇和前程。”抱着这样的想法,李明在明知辞职需要支付上百万违约金的情况下,依然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信。

      然而,现实却不像李明想象的那么一帆风顺。背负着巨额违约金,还要维持自己平时大手大脚消费的生活习惯,李明渐渐入不敷出。一念之差下,李明走上了犯罪道路。2013年,李明因以借手机打电话为名实施盗窃,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2014年2月,李明刑满释放,来到上海寻找工作。然而,本打算开始新生活的李明却再次重操起了“旧业”。3月11日,李明来到了本市某高校的一间教室内,在瞄准了一名学生桌上的iphone手机后,凭着以往的小伎俩,他再次借口手机没电向对方借用手机,随后用对方的手机发了条短信,并迅速将手机归还,以此骗取对方的信任。不一会儿,李明又向对方借用手机,称还要打个电话给朋友,趁对方不注意之时便拿着手机快速逃离了现场。次日,李明将窃得的手机以2400元的价格销赃。

      得手后,李明暗自为自己的“才能”感到欣喜,于是在紧接着的一个星期内,他窜至本市各大高校内以同样的手法窃得了三部iphone手机,并销赃获得了5600元人民币。

      短短一周内,公安机关连续接报了四起以相同手法实施盗窃的案件。通过监控录像,李明很快被锁定,当其准备再次下手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李明以借用手机为名,从被害人处骗得手机,并趁其不注意,偷偷携带手机逃离现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次,李明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检察官说: 本案被告人李明在美国名校硕士毕业,有着光明远大的前程,然而,他因为错误估计自己的能力而背负巨额违约金,为维持体面的生活竟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自毁前程,实在令人感到惋惜。

      目前正值毕业季,检察官在为广大毕业生送上祝福的同时也发出提醒:在求职和任职的道路上,切莫好高骛远,要脚踏实地,在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