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电视剧审查员李宁受贿30万 一审被判10年半

18.09.2014  10:56

电视剧《山河恋》送审时曾得到李宁的指点,李宁随后收了5万元。L

  阅读提示|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审查管理处副调研员李宁,在负责电视剧审批工作期间,收受多家影视公司贿赂,利用职务便利帮多部电视剧通过审核,截至2013年年初案发,共计受贿30万元。

  昨天上午记者获悉,38岁的李宁因犯受贿罪近日被北京西城法院一审判刑10年6个月。

  手握电视剧“生杀大权

  李宁出生于湖北随州,研究生文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出具的其业务范围及工作职责说明显示:2003年7月至2011年5月,李宁先后在总局总编室电视剧处、电视剧管理司审查处工作。

  其工作职责包括:根据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责,接收应由总局审查的各类电视剧完成剧文字材料和样片,安排专家组审看,审核专家审片意见,必要时抽查、复核剧目并提出意见,报经处、司领导同意后,将审查意见通知申报机构。

  说明中还提到,电视剧如需修改,则改后再视具体情况安排复核,直至修改到位,报处、司领导及总局领导签批。

  2011年5月起,李宁转到电视剧司规划处工作,主要负责接收各省级卫视上报的下月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计划,汇总形成每月全国卫视电视剧排播表。

  另外,李宁还管接收各省级卫视送审的拍摄制作完成并取得发行许可证的剧目DVD样片,并及时将样片转交审查处,由审查处负责送专家组审查,及时将结果通知各卫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