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水袋爆炸烫伤5岁男孩 厂家被判一次性赔2万

02.02.2016  09:37

  晨报记者李东华报道新买的电热水袋在使用时竟然爆炸,为此,段女士把厂家和经销商告上法庭。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调解,双方近日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赔付2万元。

  去年年初,段女士带着5岁的儿子翔翔(化名)到上海来看望外公外婆。时值冬季,天气寒冷,段女士就在一家小百货店购买了一个电热水袋。当天晚上,翔翔在床上玩耍,段女士把充好电的热水袋放到他怀里,谁知刚过一小会,热水袋竟然发生了爆炸!被烫伤的翔翔疼痛难忍、哇哇大哭,段女士赶紧把他送到医院治疗。

  第二天傍晚,段女士再次来到百货店,向老板李某讨要说法。李某当场与浙江宁波的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并与段女士初步达成私下协商解决意向,但在赔偿金额上未能达成一致。段女士遂将厂家和经销商告上法庭。

  庭审过程中,段女士认为电热水袋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说明产品质量不过关。厂方则认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原告使用不当,并缺乏监护,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庭上,厂方还出具了产品检验报告。由于原被告在庭上都表达了进一步协商的意愿,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厂方一次赔付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