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设立上海沪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公示

23.08.2016  17:42

  我局于2016年8月19日受理了费蓓华、张伟光提出的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上海沪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有限公司制。

  三、办公场所: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4702室。

  四、法定代表人姓名:费蓓华。

  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整。

  六、该资产评估机构股东注册情况如下:

 

姓名

注册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近三年是否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近三年是否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初次注册时间

是否股东

费蓓华

31050013

2005-3-3

张伟光

31120007

2012-4-27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的规定,上述股东应当在近三年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近三年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七、该资产评估机构非股东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情况如下:

 

姓名

注册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初次注册时间

是否股东

刘靓晶

31130026

2013-8-2

王哲

11100308

2010-8-16

黄振

31140008

2014-9-29

宣政

31000219

1999-6-30

孙克韧

31000224

1999-6-30

胡玲云

31070514

2009-4-20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局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21-54679568转13048

  通信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1304室(邮编:200030)

  网 址:www.czj.sh.gov.cn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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